中共晋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12-08 17:14:28    来源:中共晋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9月10日至10月25日,市委巡察三组对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1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市委巡察三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全面传达,深入分析,剖析根源,统一思想,确定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以问题为导线,高标准严举措抓好整改,全面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发展。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王奇志同志任组长,局领导干部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三组对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切实加强巡察整改组织领导。

  (二)担当作为,推进整改。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持靠前指挥,先后组织召开4次党组(扩大)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为巡察整改谋思路、把方向、定标准、想办法,带领班子成员一起,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同时,结合月例会、周例会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度情况,加强日常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承担责任,带领分管科室抓好整改工作。各科室、下属单位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逐条梳理,逐项检查,逐条过关,对号销账,每周报送《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立足长效,巩固成果。局党组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并结合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积极探讨治标治本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相结合,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从体制机制上寻求堵塞漏洞、完善提升的治本之策,先后制定修订《中共晋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晋江市退役军人关爱帮扶慈善基金管理规定(暂行)》《晋江市退役军人事务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等关于党的建设、机关管理以及退役军人教育管理、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和政策文件21份,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务求巡察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泉州市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思想站位,加强理论学习。局党组深刻认识理论学习的重要性,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理论学习指导组和政策研究指导组,制定2020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统筹推进中心组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确保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二是突出学习重点,深入研讨交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重要讲话以及《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采访实录等内容,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研讨交流5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9次、研讨交流3次。同时,注重抓好平时的个人自学。三是坚持学用结合,推动工作落实。坚持学以致用,深刻领悟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部署推动的战略考量,充分认识加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对促进军队稳定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使命担当,统筹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落实。巡察以来,退役军人安置、伤病残军人移交、随军家属就业、军人子女入学等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其中,服务保障体系规范化建设、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网格化管理模式等工作得到省、泉州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

  2.关于“以退役军人为中心”工作理念树得不牢的问题

  (1)针对服务保障体系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扎实推进服务保障体系规范化建设。在2019年12月召开服务站试点建设现场会的基础上,2020年申请100万元专项经费,积极推动市镇村三级服务中心(站)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作,得到省、泉州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先后3次深入19个镇街服务站开展工作指导,帮助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并结合实行“三纳入”考核机制,将服务站建设成效纳入镇(街道)党政领导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绩效考评、“党管武装”工作绩效考核和绩效考评(察访核验)。二是夯实服务保障体系基础建设。按照“五有”(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要求,积极协调编办、财政以及镇街给予支持和配合。目前,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市镇两级服务体系机构仍然保留,60个事业编制保持不变。其中市服务中心配备专门办公场所,开通四个服务窗口,配齐工作人员5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19个镇街服务站均有独立办公场所,配套相应办公设施,现有工作人员55人(其中正式编制38人,编外人员17人),工作经费按镇街财政管理体制执行。市镇两级服务体系实体化运行,做到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退役军人,退役军人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送达、光荣牌悬挂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性工作真正下沉到基层。

  (2)针对优抚褒扬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局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不忘初心担使命、退役军人立新功”实践活动,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建立退役军人常态化挂钩联系制度,推行“网格化+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开展关爱帮扶和权益维护,5月份设立“晋江市退役军人关爱帮扶慈善资金”,6月份成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荣誉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二是加强基层业务工作指导。4月份,开展为期一周的工作调研指导,同19个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面对面交流、讲授、培训工作业务,指导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信息采集、光荣牌悬挂、优抚数据核查、村(社区)网格化管理等工作,并着重针对乡镇提出的无退伍证或档案材料缺失对象信息采集、移居国外对象数据核查等困惑问题进行现场解答。三是认真开展优抚对象新增申报和数据核查。针对巡察指出问题,指导4个镇(街道)完成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帮助龙湖镇服务站协调电信公司开通网络平台联网,2019年11月,19个镇(街道)已全部核查完毕。同时,严格实行“优抚数据半年一核查、减员情况每月一报送、资金发放情况每月一公示”动态管理制度,做到优抚对象精准核查、优抚待遇精准落实、优抚资金精准发放。今年来多次指导督促各镇街按时间节点完成2020年度新增享受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对象申报认定和“三属”、老复员军人等对象的数据专项核查工作,做到不漏报、不错报。2020年合计新增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对象604名。四是加大基层服务保障工作督查力度。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退役军人走访慰问送温暖工作的通知》,党组成员带头走访慰问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并要求工作人员分片负责,督导镇街细化走访慰问工作方案,规范光荣牌悬挂、春联年画送达、慰问金发放等工作。巡察以来,全市共慰问1146人,发送春联年画2.8万份,按照“三说三问三做”要求,为退役军人悬挂光荣牌342块,没有出现通知退役军人自行领取问题。

  (3)针对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军属就业创业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积极探索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方法途径。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六保”“六稳”要求,研究探索帮助退役军人回归社会和就业创业的方式途径。制定《2020年度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计划》《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基地2020年度工作计划》和《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基地2020年度工作计划》,从宣传引导、专场招聘、教育培训等方面引导帮助退役军人融入社会和就业创业。二是动态管理退役军人就业状况。依托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网格化管理平台,全面摸排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情况,对巡察发现的3600多名未登记就业的退役军人就业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开展就业创业扶持工作,截止5月底,已就业人数(含创业)1542人(其中35周岁及以下608人,36周岁至50周岁609人,51周岁至59周岁的325人),尚未就业2108人(其中35周岁及以下773人,36周岁至50周岁836人,51周岁至59周岁的499人)。三是拓展就业创业渠道,搭建就业创业平台。巡察以来,在泉州市率先建立“三基地、一团队”,依托中国海峡(晋江)人才市场设立“晋江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基地”,共组织开展三场就业招聘活动,帮助408名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属达成就业意向;依托泉州职业技术大学和泉州轻工职业学院设立“晋江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基地”,2019年10月组织209名退役军人参加秋季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依托中国海峡(晋江)人才市场组建“晋江市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导师服务团队”,共计为1000多名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在职业规划、创业指导、吸纳就业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政治思想引导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面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大力宣传优秀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引导退役军人发扬“退役不褪色”的精神风貌,立足新岗位,建功新时代。退役军人党员吴奕澈5月份被泉州推荐参评省“最美退役军人”。新冠疫情期间,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致全市退役军人的倡议书》,动员广大退役军人特别是退役军人党员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涌现出牛俊杰、李文德等一批退役军人党员抗疫先进典型。二是加强基层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把加强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作为全市退役军人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和“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组织退役军人党员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参与“学党章、守党纪、听党话”等主题实践活动。

  (2)针对舆论宣传引导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双拥工作宣传年度计划》,把加强日常宣传与重要时点集中宣传结合起来,营造“爱我人民爱我军”的双拥浓厚氛围。一是依托本级媒介加大宣传力度。2019年10月依托晋江电视台、晋江新闻网开设“新时代双拥工作风采”专题、“争创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专栏、“最美退役军人”宣传专栏。2020年1月份在晋江经济报社刊发《致广大官兵和优抚对象的慰问信》《致全国双拥模范的慰问信》,并发动市直各单位、镇(街道)官方微信公众号、网站、部队宣传橱窗同步刊发。5月份下发《关于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氛围营造工作的通知》,在世纪大道、福兴路、长兴路投放10多处双拥宣传广告,发动各镇(街道)在主干道、沿街广告位投放双拥宣传600多处,签约晋江市100辆公交车显示屏流动播放双拥工作宣传内容。二是对接上级媒体扩大宣传影响。发动市直单位、镇(街道)、部队踊跃参与“新时代双拥工作风采”主题征文,截至5月底,已在上级主流媒体发布晋江双拥信息、退役军人工作报道22条。三是策划项目增强宣传效果。2019年9月联合91718部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进社区活动,11月联合市图书馆开展“书香进军营、初心连军心”主题党日进军营活动;12月指导市爱国拥军促进会组织退役军人跑团参与晋江马拉松比赛;2020年1月开展“同绘军民情、共筑中国梦”赠送春联活动,在双拥实践中增强全民双拥意识。

  (3)针对“六个纳入”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充分认识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肩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要点。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3月份党组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执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明确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决守好“责任田”。3月份,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要求领导班子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引导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认真开展班子成员述职工作,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领导干部均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发言内容。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4月28日,党组书记主持召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表态要把第一责任人责任扛在肩上,要求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逐级落实。巡察以来,党组书记共开展班子集体廉政谈话2次,全体党员干部集体廉政谈话2次,与班子成员、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个别廉政谈话13人次;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工作人员共开展个别廉政谈话25人次。在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上,均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汇报内容。二是完善制度机制,抓好工作落实。5月份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分解主体责任。健全研究部署、听取汇报、廉政谈话、学习教育等党风廉政机制,明确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三是加强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2次组织学习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3次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兴衰之鉴》《榜样4》等警示教育片,3次组织开展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并组织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的学习,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廉洁从政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2.关于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纪检监察组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沟通会商制度,完善主体责任落实综合监督、重要事项报备、谈话函询、党风廉政建设建议等工作机制,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完善廉情信息库建设,强化信息库动态更新管理,现已收集退役军人事务局24名干部职工(含聘用人员)的个人廉情信息数据及18项廉政风险点等单位廉情信息数据。二是强化日常监督。坚持监督检查常态化,围绕“重点领域”,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项目开展监督检查。今年来围绕疫情防控、房屋安全与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基层减负及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发放情况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4场,提出工作建议3条。三是严肃执纪问责。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会同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分析研判,梳理并确定处置意见,规范线索办理程序,办理“四种形态”2件3人,其中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1人、诫勉1人。

  3.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精核准严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通过随机抽查、集中检查、业务指导和工作督促,推动基层工作人员规范核查优抚数据,及时上报减员情况,精准认定新增人员。指定专人每月会同殡仪服务部门比对筛查,及时掌握全市优抚补助对象的减员情况,杜绝镇街出现错报、漏报现象。2020年3月,对全市6532名优抚对象开展第一次核查,共发现2名对象不符合领取资格,1名对象死亡未申报减员,均已停止发放,并追回多发资金8.29万元。二是建机制堵漏洞。局党组切实加强各个领域风险防控工作,组织各科室开展岗位风险点排查,共收集科室及个人廉政风险点排查表23份,梳理廉政风险点62条,制定防控措施63条。其中梳理优抚资金发放风险问题排查清单4条,制定风险防范措施5条。联合市财政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享受国家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实行“优抚数据半年一核查、减员情况每月一上报、资金发放每月一公示”制度,做到优抚对象精准认定、优抚数据精准核查、优抚资金精准发放。同时,制定《晋江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晋江市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晋江市义务兵优待金、奖励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加强各项补助资金规范管理。三是严格执纪问责。2019年11月及时追回多发资金,收回多发定补金共10人,合计115886.5元(其中2019年前原民政局多发定补金6人、合计91086.5元;2019年多发定补金4人、合计2.48万元)。对巡察发现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死亡后未及时核减,多发补助金的问题,对分管领导给予提醒谈话;对相关科室工作人员未严格执行机关考勤制度和农村籍退役士兵死亡后未及时核减等2个问题给予诫勉。

  4.关于机关效能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机制,强化制度管理。今年3月2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晋江市机关事业工作人员考勤管理若干规定》,4月份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落实“四个严格”,即严格实行每日“双签到双签退”;严格请假、出差、下乡审批手续;严格考勤结果运用(作为绩效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教育处理。二是落细落实,加强日常管理。更换两台人脸识别打卡机,重新录入信息,杜绝代为签到打卡问题。指定专人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工作人员出勤和值班情况,考勤情况实行周统计、月通报制度。针对2名多次下乡未打卡又未补勤人员,党组书记亲自约谈提醒;对每月迟到早退人员,由分管领导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对巡察发现的代为签到打卡的问题,对办公室工作人员相关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对办公室负责人考勤管理不善给予提醒谈话。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党组规范化运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党组工作规则。3月份修订《中共晋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工作规则》,规范党组议事范围、议事制度和议事程序;制定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明确凡列入党组议事范围的事项均需通过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非党组成员不参与表态决策。二是规范党组工作运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由党组成员进行集体决议,严格实行非党组成员领导列席会议,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党组会议坚持每月至少召开1次,巡察以来,共召开党组会14次,研究事项103项,涉及资金4379.505万元,均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非党组成员未参与表态决策。

  2.关于抓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不强问题

  (1)针对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认识,树立“把抓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理念。把党建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时,制定《晋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全年党建工作重点。二是压实责任,抓好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召开党建专题研究部署会议,对党建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参与。巡察以来,召开5次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并确定“发挥双拥优势,加强军地共建,推进军地基层党组织建设”特色党建项目,将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同时,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巡察以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9次、支委会学习9次,参加主题党日活动9次,扎实抓好组织生活制度落实。

  (2)针对党支部筹建进度较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今年2月份,党组专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支部成立后,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研究讨论党建工作,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巡察以来,开展班子成员讲党课活动5次,召开全体党员大会9次、支委会9次,举办主题党日活动9次,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14次。

  (3)针对活动阵地党味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2019年10月,机关党支部按照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六个基本”要求,完善了支部活动室、党员活动室建设,将入党誓词、党员权利、党员义务、“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内容上墙,设立了党务公开栏、党员风采展板。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1.关于推动市委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扎实的问题

  (1)针对个别问题整改未能长期坚持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全面排查我局党员组织关系情况,严格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及时完成去年9月、10月新调入的两名党员的党员关系转接,今年1月底完成2名聘用人员的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3月和5月及时完成1名新调入人员和1名新聘用人员的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目前,全局党员共16名,党员关系已全部转接。

  (2)针对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岗位及人员配置,目前收发文件和财务工作均由正式事业干部担任。其中财务人员专门从外单位选调会计专业人员。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未收到巡察移交的信访件、问题线索。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截止目前,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给予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2人,诫勉1人。

  给予诫勉处理1人。对相关科室工作人员未严格执行机关考勤制度和农村籍退役士兵死亡后未及时核减等2个问题给予诫勉。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将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退役军人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1.加强理论武装,强化学习成果转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坚持把理论学习与指导工作实践相结合,牢记“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初心和使命,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见成效,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泉州、晋江市委决策部署,推动退役军人事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有力举措。

  2.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督促各科室、下属单位齐抓共管,引导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忠诚履职。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全力支持配合派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3.运用整改成果,有效推动全面工作。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扩大整改成果。坚持不定期组织“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序运行。深入开展“不忘初心担使命、退役军人立新功”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强化担当作为,扎实做好退役军人教育管理、安置就业、优抚保障、尊崇褒扬、维护权益、管理保障等方面工作,推动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5653620;通信地址:晋江市罗山街道福达路6号,邮政编码:362200;电子邮箱:jjtyj85653620@163.com。

编辑:周旋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