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2020-11-27 19:25:33    来源:中共晋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省委、泉州市委及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十三届市委第十轮第一批巡察从2020年11月下旬开始,巡察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协机关、市人民法院党组、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市公安局党委、泉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巡察时间30天左右。日前,巡察组已进驻被巡察单位。

  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中央、省委、泉州市委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转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中共晋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

编辑:庄秀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