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力量配置助力脱贫攻坚
2020-05-12 15:16:0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基层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是脱贫攻坚第一线。越是在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时,越要在更大范围内探索整合运用各类监督力量,不断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能力,严惩发生在扶贫领域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确保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不打折扣、不走样变形。

  整合运用监督力量,不是简单的力量集中、力量叠加,必须突出统筹协同联动,做到力量优化配置、职能优势互补、机制优胜劣汰,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执法走深走实。

  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不断统筹运用好派驻力量、巡察力量、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县市区直属单位纪检力量,攥紧拳头强化主责主业。比如,县市区派驻力量有限,一些单位开展综合监督常常会面临力量单薄、工作难以开展、作用难以发挥等问题,此时,要善于将派驻力量与县市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力量相整合,着力提升对县市区直属单位的监督效能;实行巡察、派驻和监督检查力量整合运用,在开展巡察时,将派驻力量和监督检查部门的力量补充到巡察工作中,没有巡察任务时,把巡察力量调整补充到派驻监督和监督检查工作中,着力提升三方监督相互贯通、分类推进的监督效能;对县、乡纪检监察力量进行整合运用,探索片区与片区之间联动协作、交叉监督和交叉执纪执法,形成全域协作,不断提升履职质效;用好县市区直属单位纪检人员力量,实行分期抽调、定期锻炼整合运用,实现力量运用最大化。

  加强监督协同性机制建设,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一是把内部监督“统”起来。构建党风政风监督、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双轮驱动”机制,强化党风政风监督部门综合协调职责,统筹本级机关内部、协调派驻机构、联系巡察机构、指导下级纪委监委,构建运转顺畅、便捷高效、协作共享的监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监督“一盘棋”。二是建立外部协调联动机制,将外部监督“融”进来,通过整合财政、税务、审计、公安等职能部门监督力量,实现信息共享,定期移送大数据监督异常信息,实现内外监督同向发力。

  此外,要完善整改成效评估机制,联合多方力量评估相关单位开展扶贫领域巡视巡察整改、查办腐败案件以案促改情况,进一步推动完善体制机制,做深做实扶贫领域监督“后半篇文章”,切实提升扶贫领域监督效能 。(穆扬)

编辑:周旋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