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纪委监委关于重新开放接访场所、恢复
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的公告
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的公告
2020-03-16 15:44:07 来源:晋江市纪委监委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晋江市纪委监委已于2020年3月16日重新开放来访接待场所,恢复群众来访接待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请来访人员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佩戴口罩。进入接访场所,必须佩戴口罩。
2.测量体温。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若出现体温异常等情况,应服从工作人员采取疫情防控措施。
3.实名登记。应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身份信息登记。
4.手部消毒。应主动接受工作人员对其手部进行消毒。
5.人员管控。集体来访只允许2人及以下进入接待场所,其他人员就地疏散,不得聚集、滞留。候访人员自觉间隔1米以上。
编辑:周旋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