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2019-09-11 15:41:02    来源:中共晋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省委、泉州市委及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十三届市委第七轮第三批巡察从2019年9月上旬开始,巡察市委编办(含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党校,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含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大队、土地储备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含城建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局党组(含地震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红十字会、广播电视台、城镇集体联合社等单位,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日前,巡察组已进驻被巡察单位。

  中共晋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11日

编辑:周旋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