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干部选拔交流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干部到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本次共遴选干部7名。其中,公务员身份干部5名、事业身份干部2名。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遴选人员条件
1.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工作积极进取,勤奋敬业;遵守组织纪律,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年龄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要求在33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试用期除外);
5.未受过效能告诫、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6.参加遴选人员的身份应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身份要求;
7.参加遴选人员应符合上级对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规定(截至2019年9月30日)。
8.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要求。
三、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将文件精神传达至每一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干部。各单位可推荐符合上述条件的优秀人选参加遴选,符合报名条件的干部也可自主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19年9月10日(星期二)下午18:00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晋江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公开遴选干部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报送至市纪委监委组宣部,联系人:白晓玲,联系电话:0595-85681812。
2.资格审查。市纪委监委将对参加遴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数与遴选数量的比例不少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相应比例等比例减少遴选名额,直至取消遴选。
四、遴选方法与步骤
1.笔试(权重60%)。参加遴选人员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写作材料,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按照遴选名额计划数1:2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2.考察了解。市纪委监委组织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考察了解,了解掌握遴选人员现实表现情况。
3.面试(权重40%)。面试采取主题演讲、现场答题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素养、分析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4.研究确定人选。市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根据参加遴选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分数×60%+面试分数×40%),综合分析考察人选的考试、考察情况,研究确定遴选人员名单。
5.公示。拟确定遴选人员在市纪委监委机关及干部所在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6.录用。经公示未影响遴选录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遴选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由市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集体研究决定。
附件:
中共晋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