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晋江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19-08-19 15:59:10    来源:晋江市水利局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11月2日至12月7日,市委巡察二组对中共晋江市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3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二组发现的问题,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努力通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推动水利事业创新发展。

  (一)珍视成果、统一思想。2019年3月11日巡察意见反馈会后,局党组十分珍视巡察成果,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专题部署会。局党组认为,市委巡察二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切中要害、符合实际,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中肯且建设性、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很强,为局党组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对市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组高度重视,完全接受,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把全局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上来,不折不扣抓紧抓好。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市水利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柯发音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各科室(单位)负责人组成,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抓好整改落实。针对巡察整改主要任务,局党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专项小组,负责有关整改任务的措施落实和督查推进,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

  (三)迅即部署、强化措施。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对市水利局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下称《整改方案》),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7方面19项共57个问题整改任务及148条整改措施,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执行到位。

  (四)立行立改、注重实效。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先后召开7次协调会议、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巡察整改工作汇报会,持续不断推动落实工作,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坚决“回炉”补课,真正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修订或新制定17项规章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落实整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大局意识不够强

  (1)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绿色发展新理念和习近平总书记16字治水方针的学习专题列入2019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于4月16日邀请华东勘测设计院专家郦建锋为我局干部职工授课《新时期生态治水理念浅析》,并结合水利大讲堂开展《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农村宜居环境》《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交流》等专题讲座;邀请生态建设领域专家来晋实地调研“生态晋江”建设,并将于2019年7月份召开专题研讨会。二是加快河岸生态蓝线确界立桩,完成钞井溪、湖漏溪、梧垵溪、坝头溪等14条流域的界桩、里程桩安装,正在推进九十九溪流域立桩工作。三是部署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联合河长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河湖“清四乱”问题排查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进行全面排查,排查问题48个,完成销号33个。四是督促全市21条流域完成了水质提升方案制订。2019年1-4月全市生态水域末端水水质比去年同期均有提升,其中4月份全市生态水域末端水COD、氨氮、总磷平均浓度分别为57.8mg/L、5.35mg/L、0.49mg/L,同比去年分别下降15%、49%、54%。五是每月在晋江经济报公布全市小流域末端水水质指数排名,推动各级河长落实治水责任,今年来市、镇两级河长共巡河1092人次,发现问题158个,已协调解决156个。六是策划制定2019年度河长制工程项目,实施河长制工程项目173个,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整治、湖库整治、清淤疏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污水管网建设等8个类型项目。七是抓紧推进梧桐溪新塘段、钞井溪龙湖永和段河道整治工程的扫尾工作。

  (2)针对水资源管理保护意识薄弱,饮用水资源保护不力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龙湖饮用水源地宣传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并联合泉州市水利局机关党支部、泉州市山美灌区管理处(南渠供水公司)党支部、龙湖镇党委、晋金公司党支部和龙湖镇龙玉村党支部开展“做活党建+聚力护水源”党支部四级联创活动,加强龙湖水资源保护宣传工作。二是协调龙湖镇政府开展龙湖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违法建(构)筑的清理排查整治。经初步排查,2018年8月以来龙湖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增“两违”9宗,龙湖镇已全面责令停工,组织拆除3宗,自行拆除2宗,其余4宗将再次组织拆除。三是龙湖环湖截污沟清淤及护坡修复项目,目前完成预算财政评审,4月29日已完成开标工作。四是加快推进龙湖水源地保护区周边6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工程建设,设计图纸于2018年12月移交龙湖镇政府,由龙湖镇政府负责施工建设,并督促指导龙湖镇政府加快龙湖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周边6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工程建设进度,争取于2019年12月底完成,以彻底解决污水直排截污沟问题。五是协调督促水务集团推进龙湖环湖截污沟(龙宫至晓新小学段)建设,计划于2019年6月底完工,确保龙湖环湖截污沟的全线封闭。六是协调龙湖镇政府和水务集团拆除截污沟11座交通便桥,及对环湖已运行破损隔离网进行修复,有效避免无关人员进入龙湖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七是协调市公安局龙湖派出所在晋金公司内设立晋金警务室,成立龙湖巡防警务队,配备10名巡防人员,负责龙湖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巡防工作。

  (3)针对河长制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一是依托微信工作群,建立快速沟通渠道,加强与镇街、市级流域河长办沟通协调;加强日常巡查及问题交办督办,2019年3月份以来共交办督办5件,交办问题21个,完成整改18个。二是市总河长、流域河长多次现场协调推进梧桐溪、梧垵溪、缺塘溪生态水域治理。加塘溪古树林段完成验收,晋江市九十九溪流域水利工程(浦沟支流南岸段)已完成立项报批及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目前正在财审阶段,同步编制招标文件。湖漏溪深沪段完成实施方案调整。三是2019年2月份分别与南安市、石狮市建立跨境流域管理保护协作机制,目前已协调解决跨流域保护问题4项。四是进一步提升河务管理中心技术支撑作用,在项目策划、资金协调、巡河治河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2.关于党组领导核心弱化的问题

  (1)针对攻坚克难意识不足的问题。一是制定《晋江市水利局2019年项目建设攻坚工作方案》,成立尖刀连,开展项目攻坚、破解项目攻坚难题,推动项目建设难题的破解力度。今年来,策划实施项目25个,计划总投资5.41亿元,目前完成2.27亿元,占计划投资42%,超时序进度完成。二是已制定《晋江市水利局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内部制度(试行)》。梧桐溪新塘段,继续推进绿宇服装厂段90米扫尾工作,完成冲孔灌注桩施工及桩身检测工作;钞井溪永和南项目区,财政评审中心于2019年4月29日提交领导审核定稿预算初审意见书电子版,我局正组织预算及施工单位进行核对反馈。

  (2)针对开展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不力的问题。一是建立由水利、农业农村、陈埭镇等部门的联合巡查制度,并开展了每月的联合巡查,严厉打击涉水利、环保、养殖等多领域的突出污染问题,污染源排查整治从高峰期的18处降至目前的4处。二是2019年3月份完成对非法围垦的清除工作,完成全部约430亩、4650米长的围堰清除,完成土方清理约6.5万方,目前正整理内页资料。

  (3)针对对下属企事业单位管理指导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建立《晋江市水利局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工作机制》。局领导定期到挂钩单位了解各单位运行情况,发现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做到抓早抓小,及时预防。二是目前正有序推进水利局“三定”工作,待“三定”工作完成后,将根据各单位职责,按照水利局出台的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梳理队伍建设、风险防控、业务规范等方面的事务,并参照制定出台相关制度,用于规范事业单位有序运行管理。三是2019年3月开始,组织水土办、堤防管理中心、安平桥闸管理处等独立核算单位学习财务资金相关管理规定,有利推动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四是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水利干部队伍建设的工作措施》《关于水利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暂行规定》《财务内审工作指导意见》等制度,并组织全体财务人员进行了学习,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4)针对坚持民主集体决策有差距,议事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晋江市水利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党组会、局务会职责和议事程序,按照议题确定和预告、征求意见、酝酿讨论、形成决议的程序进行议事决策。二是修订出台《晋江市水利局领导班子“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实施细则》。三是巡察整改以来,共有12项涉及人、财、工程的“三重一大”事项经局党组会研究讨论,党组书记均在其他党组成员意见全部发表后,再发言表态。

  3.关于贯彻执行上级部分决策部署打折扣的问题

  (1)针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中央环保督察后,针对引水第二通道建设滞后问题,建立局领导挂钩督促引水第二通道工程工作制度,实行“三个一”工作机制。二是我市及南安各级领导多次到现场协调具体征迁问题,积极配合属地镇、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同时提请泉州市水利局协调加大征迁工作力度,全力推动项目实施。引水第二通道已于2018年12月18日全线贯通,并于2019年4月10日完成试通水。三是在试通水的基础上,开展引水第二通道与田洋取水口连接段土方开挖及护底施工、紫帽山隧洞集石坑施工、紫帽山隧洞施工支洞口临时封闭防护门安装。2019年4月30日,引水第二通道试通水至龙湖湖库,横跨两市一区全长47公里的引供水工程全线连通,实现南安金鸡水闸至龙湖全封闭式通水。

  (2)针对落实市委中心工作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晋江水利局落实市委中心工作机制》,推动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有效落实。二是关于补水项目,已完成泵站主体建设、主管埋设3.2公里(完成94%),完成梧垵溪支管、缺塘溪支管埋设,目前正进行配电房墙体砌筑、电缆沟基础浇筑,累计完成投资3620万元。三是关于市区水系连通及生态提升工程(C2标段)即农业灌溉渠(东山水库上游段)的修复工程,已完成初设批复,正办理移交手续,由水务集团负责组织实施。四是“一库一公园”实施方案因水库权属、资金问题尚未明确,项目投资体量大,先行推进东山水库和湖内水库的前期设计工作,目前已完成东山水库的初步设计以及湖内水库的可研报告。下阶段根据水利项目计划适时启动其余项目的前期工作。

  (3)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2019年5月6日召开党组会,听取扫黑除恶工作汇报,部署下半年工作,重新修订印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重新调整晋江市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二是出台行业内专项排查和整治方案文件3份,开展砂场、水库、山围塘等的专项排查和整治,2019年5月6日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同时为进一步深入排查、主动出击、防止水利管理范围内的砂场回潮等问题,我局扫黑办联合水行政执法大队及时出台《晋江市水行政执法巡查管理制度》《晋江市水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制度》《晋江市水行政执法案件受理办理制度》等制度,并于2019年5月份开始专门安排8名执法人员,分两个执法组全天候对全市13条市管流域、28座水库及原已清查的109处砂场进行例行巡查和“回头看”。截至2019年5月11日已出动46人次,巡查里程854公里,整理巡查记录表39份,协调处理违章违法事件6起,配合镇街拆除违章搭盖100多处,4万多平米。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思想政治教育不深的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修订印发《中共晋江市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二是制定党组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计划,今年来共开展4次专题学习。

  (2)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晋委发〔2017〕11号)文件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党支部制定了全年学习计划,今年来共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8次。二是党总支加强对下设党支部管理,2019年4月1日水利局机关党委对下辖5个支部进行第一季度党务工作检查,共发现问题4类14条,并将督导结果进行通报,责令各支部立即进行整改。

  (3)针对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依托“学习强国”平台,发动全体党员认真开展学习,激发党员干部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在“学习强国”平台上机关党支部、水土办党支部、供水公司党支部、安平桥闸党支部注册率和参与率均为100%,灌区党支部注册率和参与率分别为85.71%和100%,机关党委定期通报学情数据,造浓比学赶帮的学习氛围。二是机关党委于2019年4月11日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讲座,邀请晋江市委党校高级讲师吴莲妹讲授《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党课,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

  (4)针对学做“两张皮”的问题。一是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绿色发展新理念和习近平总书记16字治水方针的学习专题列入2019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4月16日邀请华东勘测设计院专家郦建锋为我局相关职能科室授课《新时期生态治水理念浅析》。二是完成《晋江市安全生态水系建设规划导则》编制工作。流域整治项目将根据规划导则和习近平总书记绿色发展理念,针对现有规划和水系整治工程的不足,从“改善河水、改良河床、修复河滩和恢复河岸”等方面采取河流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措施。目前,已在霞浯溪采用墙顶种植垂落亲水植物,坡面铺植草皮,堤顶设置花池,河中设置滚水堰坝等形式,提升河道生态、景观效果,项目正在进行验收结算工作。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问题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一是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于2019年5月6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并制定出台《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二是各局领导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并修订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目标管理。

  (2)针对意识形态宣传阵地疏于管理的问题。完善信息发布内容审核制度及规范流程,制定出台《晋江市水利局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凡发布的信息均填写《晋江市水利局微信平台信息公开审批单》经办公室主任把关,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才正式对外发布,切实维护好网络舆论阵地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安全性。

  (3)针对网络舆情敏感性不强的问题。一是与金门方达成共识,利用网络平台组建微信群,建立常态化联络互动工作机制,保证晋金双方信息及时互通,及时处理金门供水工作相关的舆论舆情。二是印发出台《晋江市水利局新闻发言人制度(试行)》和《晋江市水利局网络舆情应对和管理办法(试行)》,并严格执行。三是确定了相关分管领导为新闻发言人,指定了专人作为网络阅评员,积极参加上级开展的相关业务培训;同时指定对应专职人员负责舆情信息报送工作,避免重要舆情信息漏报或报送不及时。四是及时跟踪舆情信息,依法依规做好舆情信息的处置工作,比如及时跟踪东山水库藻华事件、竹树下公园水体发黑发臭事件等舆情信息并做好处置工作。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1)针对股级干部调配程序缺失的问题。一是根据《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市水利局党组已免去水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陈某的职务。二是今后将严格执行《中共晋江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并指定负责人事的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干部调配档案保存及管理工作。

  (2)针对绩效考评制度执行存偏差的问题。一是已制定《晋江市水利局2019年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考评标准,构建合格的绩效评估体系,实行绩效差异化考评机制。二是完善绩效考评结果的反馈机制,将对绩效考评的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对有异议的考评结果认真调查,并积极回应、反馈。

  (3)针对干部队伍日常管理不严的问题。一是于2019年5月6日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干部管理工作,修订出台《晋江市水利局工作人员考勤管理若干规定》,并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严格执行。二是每周对考勤情况进行通报,今年来共通报未按时考勤23人次,迟到、早退7人次,根据《晋江市水利局2019年绩效考核方案》规定,对当季度迟到、早退累计8次或者旷工2天的绩效考核定为不称职;今年来共组织不定期效能督查4次,其中在3月26日效能督查发现灌区管理处张某未在岗,该行为违反了《晋江市水利局工作人员考勤管理若干规定》,对其处理情况已提交党组会研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三是水利局党组对水行政执法大队科员陈某进行通报批评。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树得不牢的问题。

  一是切实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动谋划党建工作,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组专题会议,现已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2019年党建工作,听取各党支部工作情况汇报。二是制定出台《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后续将做好年终分析、年末总结,推动党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2)针对基层组织建设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经向农业系统党委申请,水利局党总支已于2019年3月升格为机关党委。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下设的6个支部班子成员均已配齐。

  (3)针对发展党员不重视的问题。一是要求各支部加强宣传党的政治主张,深入细致地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主动参加专题党课和主题党日活动,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二是水利局机关党支部已完成1名发展对象的培养,邹彬源同志已于2018年12月25日经全体党员大会投票,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经支委会研究讨论,林伟铭同志于2019年3月12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机关党支部陈仙财、灌区管理处党支部张伟和安平桥闸党支部高希平等3名干部已递交入党申请书。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虚化弱化的问题

  (1)针对民主生活会不严肃不认真的问题。一是已于2019年5月6日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精神,并按规定开展交心谈心。二是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按要求于2019年4月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从7个方面共自查问题177项,相互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56条,并逐一分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着力解决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

  (2)针对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已组织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学习《中共晋江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的通知(修订)>的通知》文件精神。二是机关党支部、灌区党支部和安平桥闸党支部分别于2019年1月25日、1月28日和3月27日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安平桥闸党支部和山美水库灌区管理处党支部分别于2019年3月29日和4月11日召开巡察整改问题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制定整改措施。

  (3)针对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党组书记带头,严格按照党章规定,规范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分别于2019年1月25日参加第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于1月30日、4月4日按要求参加民主生活会,于4月24日组织对科级以上党员干部执行双重组织生活情况开展检查,强化对科级干部的监督管理。二是党组书记已于2019年4月12日听取党建工作汇报,专题部署党建工作,研究年度工作计划。三是已将党建专题学习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党组中心组分别于2月12日、5月6日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七)——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根本遵循》和《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五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4)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组织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学习《中共晋江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二是今年来机关党支部已召开支委会4次,党小组会4次,党员大会1次,党课1次;水土办党支部已召开支委会4次,党员大会1次,党课1次;安平桥闸党支部已召开支委会4次,党员大会1次,党课1次。三是机关党委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务工作专项督导,2019年4月1日局机关党委对下辖5个支部进行第一季度党务工作检查,共发现问题4类14条,并将督导结果进行通报,责令各支部立即进行整改。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公车管理使用不合规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中共晋江市委办公室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晋委办发〔2018〕7号)文件精神要求,已整改到位。二是重新梳理修订《晋江市水利局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要求各事业单位加强公务车辆管理,使用公车时应严格执行派车审批制度。三是将我局执法公务车辆闽C360KN纳入晋江市公务出行平台自用车辆一类,严格按照车改要求由市一级统一监管及使用。

  (2)针对部分工作餐报销不合理的问题。一是严格财务报销审核把关,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规范工作餐报销制度和财务票据管理。二是2019年4月12日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对原安平桥闸管理处负责人蔡某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组织全局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晋委办发〔2016〕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调公务接待报销原则、接待范围和标准。二是根据纪检组调查核实情况,市水利局党组已对水土办副主任陈某、经办人周某进行通报批评。

  2.关于“四风”问题未得到有效遏制的问题

  (1)针对文件制定机械照搬照抄,内容“依葫芦画瓢”的问题。一是根据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文件,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已研究制定《中共晋江市水利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二是严格执行发文程序,凡各单位、科室制定的各类工作文件均需经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核稿,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局主要领导签批。三是2019年5月6日局相关分管领导在党组会上作出书面检查,对办公室经办人张某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表面文章的问题。一是根据2019年水利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部署,制定《晋江市水利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二是在2019年5月6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起到警示作用。三是根据《晋江市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结合水利局工作实际制定整治工作方案,于2019年6月起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自纠,形成三个“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确保整改到位。

  (3)针对工作中空喊口号,行动少落实差的问题。一是组织全局财务人员对《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加强水费、租金等单位预算外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预算外收入资金按规定及时上缴市财政专户。同时,新安水库加强单位经费支出管理,节省单位经费支出,逐步补交历年来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资金,目前已上缴财政专户资金累计21万元,今后将逐年补缴。二是加大对水土保持补偿费催缴力度,截至2019年5月11日已有54.2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欠款收缴入库;剩余经济开发区三个财政投资项目已于2019年5月8日提交申请市政府予以协调解决开发区下属公司水土保持补偿费欠缴问题(《关于协调“晋江市食品产业园”等3个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工作的请示》晋水〔2019〕140号),下一步将根据市政府批示精神继续加强与经济开发区加强沟通,加大催缴力度。三是新安水库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已作出书面检查,并于2019年5月8日对新安水库管理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4)针对以文件贯彻文件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的问题。一是领导班子成员更注重工作的落实落地,多次带领技术人员深入工地一线,跟踪工程施工进度,协调联系设计、施工单位及地方政府对接,协助化解群政矛盾,解决技术、资金问题,并协调质监站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保质保量促进施工顺利开展,比如帮助内坑镇政府协调解决拆迁资金拨付,让拆迁户从抵触到最终支持项目施工。二是技术人员多次组织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及业主召开会议,解决问题,推动进度。

  (5)针对履职尽责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已于2018年11月20日下发通知对全市砂场进行新一轮梳理排查,累计排查、处置砂场109家。我局将持续开展全市砂场新一轮排查清理工作。二是针对执法缺位问题,已完成编制水资源调度平台的建设初步方案及可研修编。同时及时出台《晋江市水行政执法巡查管理制度》《晋江市水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制度》《晋江市水行政执法案件受理办理制度》等制度,完成对2019年5月份的执法记录的整理归档40多份,规范执法工作。三是经核实共有9家企业水资源费未按时征收,巡察期整改期间,6家企业的已全部补缴、1家已补缴部分,目前尚有2家正在积极追缴。四是2019年5月6日相关分管领导已在在党组会上作出书面检查;鉴于原水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陈某为裸官身份,且对执法缺位、水资源费征收不足负有领导责任,经局党组研究,免去陈某的水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职务,并对水行政执法大队其他2名相关负责人曾某、吴某进行书面诫勉。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纪律教育存在短板的问题

  (1)针对警示教育开展缺失的问题。一是2019年5月6日局党组组织局领导班子、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召开案件专题分析会,认真分析2015年6月以来的13件违纪违法案件,会后制定了《晋江市水利局系统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着力解决水利系统各项工作落实中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2019年1月份组织全体股级干部到法院旁听职务类犯罪庭审,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三是在2019年2月份全体股级干部职工大会上,通过纪检组长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2)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一是将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绿色发展新理念等学习专题列入2019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已于2019年4月11日举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讲座。二是下发通知,督促各单位、科室结合每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工作实际撰写党风廉政建设总结汇报材料,各分管领导要严格把关,杜绝机械照搬照抄。三是局党组书记已于2019年4月12日对相关4名分管科级干部,对晋东堤防管理处、防汛办、水政科、水利科、新安水库等5个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政治学习教育抓得不严的问题。一是严肃政治学习纪律,把参加各种政治理论学习的出勤情况纳入季度绩效考核体系,严格奖惩,修订出台《晋江市水利局工作人员考勤管理若干规定》,建立健全各种会议考勤机制。二是经深入排查缺席会议的27人,发现其中有12名人员在2017年12月25日请年休假,1名同志请休病假,2名同志已退休,2019年4月12日水利局党组书记已对剩余无故缺席会议的12人进行集体提醒谈话,教育党员更加从严要求自己,增强自律意识。

  2.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廉政风险排查不严肃的问题。一是已于5月上旬组织各事业单位进行了廉政风险排查,制定了防控措施。二是计划待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完成后,按照行政科室工作安排,在历年风险防控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出廉政风险点划分风险等级,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并规范运行。三是局党组书记于2019年5月6日在党组扩大会上,要求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单位、科室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加强指导,防止流于形式,确保不同岗位排查出的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要有针对性,坚决杜绝应付了事、抄袭拼凑、内容雷同等现象。

  (2)针对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一是已于2019年4月份制定出台《晋江市水利局财务内审制度》,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内审的检查工作,将于2019年7月开展局属事业单位上半年财务内审工作。二是2019年5月6日召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议,制定《贯彻落实<中共晋江市水利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各领导班子成员与各分管单位、科室负责人开展谈话谈心,将责任层层分解压实。

  (3)针对述责述廉开展不规范的问题。2019年5月6日已组织认真学习《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6〕56号)文件精神,并由局党组书记对相关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我局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做好2019年度述责述廉报告的整改工作,同时做好评议工作。

  (4)针对干部职工的处理处分不严肃的问题。一是修订出台《晋江市水利局工作人员考勤管理若干规定》,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并严格执行,每周将考勤情况进行公示。二是2019年5月6日组织认真学习《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规范执行程序,对违反效能规定的干部职工,提交党组会研究作出处理决定,比如在3月26日份效能督查发现灌区管理处张某未在岗,其行为违反了《晋江市水利局工作人员考勤管理若干规定》,其处理情况已提交党组会研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针对出国境管理缺位的问题。一是根据《中共晋江市委办公室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委办发〔2018〕32号),结合我局实际,重新修订并出台《晋江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习领会。二是已根据组织部反馈我局的干部职工持有出入境证照情况,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出入境证照进行梳理,有效证件已全部收缴,并安排专人专柜(保险柜)对全体干部职工出入境证照进行集中管理,未经审批及办理保留党籍手续的,证照一律不予借出。三是2019年4月9日,驻市水利纪检组组长已对林某、吴某、王某等3人进行提醒谈话;2019年5月6日,相关分管领导在党组会上作出了书面检查。

  3.关于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大的问题

  (1)针对“探头”作用未充分发挥的问题。组织对干部挂证取酬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召开挂证取酬清退专题会议,要求干部做出书面说明,提供相关的材料,走访有关单位了解情况,调取书证材料。坚持实事求是,在确保全覆盖重实效的基础上,分类分批依规依法进行处置。

  (2)针对执纪处置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2018年谈话件的内业资料进行规范整理。二是利用周学习会,组织纪检组成员认真学习《晋江市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工作暂行办法》(晋纪〔2017〕152号)文件。三是2019年3月份以来,已完成12件谈话件、3件函询件,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针对重点领域监督出现盲区的问题。一是制定下发《驻市水利局纪检组2019年纪检监察责任分解表》,将水土保持补偿费、水资源费收取、工程建设、固定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列入监督监察的内容。二是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并从2019年3月份开始每季度至少对重点领域开展1次检查。截止 2019年4已完成对山美水库灌区管理处固定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以及对水资源费征收、水行政执法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工程项目未按规定组织招投标的问题

  针对山美水库灌区晋东水系日常保洁工程2014年、2015年未招投标直接指定施工单位的问题。一是2019年4月组织水利局相关工程科室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晋江市水利局小规模工程施工及测绘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确保工程项目按规定组织招投标。二是山美水库灌区晋东水系水葫芦、漂浮物日常保洁工作已于2019年3月1日由福建省晋江水务集团下属单位福建省晋江堤防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对施工班组进行邀请招标,现已组织实施。三是2019年5月6日相关分管领导已在党组会上作出书面检查;局党组于2019年5月8日对山美水库灌区进洞水系水葫芦、漂浮物日常保洁工程的经办人员颜某、王某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工程预算编制虚高的问题

  针对2013年以来有24个水利工程项目财政评审核减率超过20%以上、核减金额高达7525.98万元的问题。一是已制定出台《晋江市水利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对预算编制虚高的单位予以通报和扣分并实行淘汰退出机制。二是组织科室人员学习《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把好工程预算关。三是2019年5月6日相关分管领导已在党组会上作出书面检查;2019年5月8日局党组对海烟沟及军垦农场灌渠清淤工程项目经办人张某及324国道溪头-井边实验段工程(二次)项目经办人黄某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合同监管存漏洞的问题

  针对新安水库管理处未对承租方是否按合同约定投放鱼苗进行监督,以及后续管理没有到位的问题。一是成立新安水库水域租赁监督管理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对水库水域承租者每年投放鱼苗数量情况进行监督。二是召开水库水域租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要求水库水域承租者要严格履行合同相关约定,每年在投放鱼苗前必须事先向新安水库管理处报告,水库监督小组将组织人员现场监督。我单位收到水库水域租赁者2019年4月30日将进行鱼苗投放的报告后,立即安排监督小组工作人员组织对水库水域租赁者投放鱼苗情况进行现场监督。经现场核实,投放鱼苗8万尾。三是与新安水库水域租赁者签定“晋江市新安水库放鱼养水项目补充协议”,明确新安水库管理处投放鱼苗与水库水域租赁者之间成鱼收益分成,已于2019年4月份督促水域承包者缴纳2019年成鱼收益分成3万元,并按规定上缴市财政专户。四是新安水库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已向水利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

  4.关于资产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资产低价出租的问题。一是已制定出台《晋江市水利局固定资产出租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二是经第三方评估,归灌区管理处所有的安海镇镇江西路99号和101号店面的评估价分别为1800元/间·月和1600元/间·月。目前,99号店面闲置,无人租赁;101号店面由许竞钟承租,合同期至2019年6月30日,租金1400元/每月(原租户由于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店面装修且经营多年,经协商,享有优先承租权并按评估价优惠20%),现已规范出租。

  (2)针对资产被占用的问题。一是山美水库晋江灌区管理处已制定《渠道管理及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将严格执行。二是已完成所有渠道的梳理和统计工作,共有8份出租协议到期,目前5份出租渠道已按时交款,1条渠道被高速公路建设征用,不具备再续租的条件,剩余2条渠道已下发催缴通知书并多次上门催缴,但至今因经济困难仍未交款。灌区管理处将持续入户沟通催缴,同时积极集体协商、研究探讨减少、甚至减免贫困户渠道租金的办法,在2019年6月底前给予解决。三是局党组已对山美水库晋江灌区管理处李某、王某、赖某、欧阳某等4人进行通报批评处理。

  (3)针对租金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一是已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中共晋江市委办公室、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晋委发〔2016〕16号)及《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1号)文件有关规定,并要求要严格执行,加强日常票据管理,及时上缴应缴财政专户款。二是7.2万元租金已于2018年12月26日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三是2019年4月12日由党组书记已对财务管理人员王某进行提醒谈话。

  (4)针对资产未入账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水利局华泰套房及堤防管理中心套房已于2019年2月纳入固定资产系统。二是召开学习会议,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学习,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确管理。三是已核对水利局(国营水库)固定资产登记系统原始登记资料,该80平方米管理房为紫溪水库管理用房,入账日期为1958年7月1日,位于紫帽镇紫星村。四是新安水库650平方米管理用房,为新安水库大坝除险加固C3标段项目,该工程尚有尾款未支付,未能及时结转为固定资产。已于2019年4月12日,行文向市政府申请拨付该工程结算尾款并获批,接下去将抓紧跟踪与财政局沟通衔接,确保款项尽早到位后即刻按程序办理结转固定资产手续。五是2019年4月12日党组书记已对晋东堤防管理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李某、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张某进行提醒谈话。

  5.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应收账款长期挂账的问题。对山美水库灌区应收账款长期挂账问题已委托中介机构梳理出29条挂账款项,并完成相关佐证材料和凭证明细的收集整理工作,目前已完成10条挂账处理,其余19条正在办理中,预计2019年7月底前完成,确无法处理的,将向市政府书面报告请示,逐一解决挂账问题。

  (2)针对工会财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局工会委员请熟悉财务的会员协助委员会进行财务核算,编制记账凭证,加强工会财务管理。目前已重新编制2015-2019年的记账凭证,2017-2019年的会计账册和会计报表。二是收取的会费和现金已在2018年12月12日全部存入银行账户。三是2019年4月23日组织水利局各工会财务人员参加晋江市总工会举办的工会经审及“1+X”相关知识培训班,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和工会经费审计相关知识。四是制定《晋江市水利局工会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试行)》,将严格执行。五是2019年5月8日局党组对水利局机关工会负责人徐某、水土办工会负责人陈某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燃油费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我局财务票据实行AB角双重审核把关,确保各项财务票据审核不出纰漏,并组织全体财务人员学习财务票据管理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调规范各类费用报销制度。二是2019年5月8日局党组对晋江防汛抢险机动队负责人蔡某、财务人员陈某进行批评教育。

  (七)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针对市委第一、二轮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将严格按照局党组相关文件精神推动日常事务运行管理。同时按照整改任务分解表,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整改到位。二是已认真对照《中共晋江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的通知》(晋委办〔2018〕116号),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推动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局党组及市纪委驻市水利局纪检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抓好反馈问题调查处置办理工作。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已处理相关人员20人,其中:免职1人,书面诫勉2人,通报批评7 人,书面检查3人,批评教育3人,提醒谈话4人。

  四、持续推进整改,全面巩固深化巡察成效

  经过集中整改,我局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二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有部分事项未整改到位,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加力、加劲、加措施,以整改为契机推进水利事业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说明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到位”的事项。

  存在问题:对如何建设“生态晋江”思考谋划不够,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创新举措不多,生态水域建设成效不明显,全市21条流域绝大部分水质仍为劣V类。

  未完成整改原因:生态水域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系统性的工程任务,涉及面较广。近年来,晋江市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全方位开展生态水域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污染源点多面广,环境污染历史欠账多,整治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河湖生态蓝线管控,加快蓝线确界立桩工程施工进度,为加强河道生态空间管控提供现场参照。二是指导各有关镇(街道)建立完善河湖“清四乱”问题工作台帐,做到立查立改。三是印发《2019年度晋江市河长制工程项目实施计划》,加强项目进度跟踪,配合各有关单位加快工程项目推进。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30日前。

  2.关于“工作中空喊口号,行动少落实差”的事项。

  存在问题:对2015年审计发现问题不重视,整改敷衍了事、内容空泛。①针对水费、租金收入未上缴问题,新安水库管理处未及时整改到位,至巡察时仍有部分资金未上缴财政。②针对水土保持补偿费应征未征问题,水土办未采取有效措施催缴,至巡察时仍有部分补偿费未征收到位。

  未完成整改原因:一是新安水库管理处为差额拨款单位,单位经费主要来源于市财政差额拨补和单位预算外收入。目前新安水库管理处市财政差额拨补经费和单位预算外收入经费只能勉强维持单位日常运行和职工工资等经费的支出,没有多余的经费,因此只能逐年分期补缴。二是晋江市食品产业园、光电信息产业园、时尚服饰织造园等3个财政性投资单位,经多次催缴,仍迟迟未能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新安水库管理处将严格遵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有关规定,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确保做到收支两条线;加强单位经费管理,节省单位经费支出,逐步补缴历年来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资金。二是水土办下一步会根据市政府批示精神继续加强与经济开发区加强沟通,加大催缴力度。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3.关于“履职尽责有差距”的事项。

  存在问题:水资源费征收不到位。2015年1月起,未严格按照新标准征收水资源费,导致2015年至今未足额征收的城乡生活取用水、工业取用水水资源费计。目前,全市用水工业企业需补缴共32家,2015-2016需补缴水资源费已全部完成追缴。城乡生活取用水需补缴共9家,已有6家完成补缴、1家补缴部分,尚有2家及1家部分欠缴正在追缴。

  未完成整改原因:晋江市金源自来水有限公司因法人辞世,正在进行内部公司重组,其发函来表示将分期进行补缴。福建省晋江龙湖自来水厂为龙湖镇管企业,其表示需待镇政府同意后才能缴交,经多次沟通催促仍未表示要进行补缴;泉州晋江胜康自来水有限公司表示需向公司股东汇报,经多次沟通催促仍未表示要进行补缴。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与三个公司的协调联系,督促尽快进行水资源费补缴。二是收集相关证据,发函给水务集团要求协助提供三家水厂的取水量,收集部分文件规定等。三是待证据收集齐全后,启动司法程序,对三家公司进行起诉,确保水资源费补缴完成。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

  4.关于“‘探头’作用未充分发挥”的事项。

  存在问题:2017年办理水利局在职干部企业兼职取酬信访件后,对干部企业兼职取酬问题清查不彻底,监督不到位,至巡察期间仍有人将职业资格证书挂靠企业、收取报酬。

  未整改原因:由于涉及人数较多,情况较为复杂,挂证企业分散在不同地方,外出调查取证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尚未完成问题的整改。

  下一步整改措施:建议对市水利局干部“挂证”取酬的问题进行进一步核实,根据情节轻重,分类分期分批进行处置。

  整改时限:2019年年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坚持党要管党,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局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要求,坚持“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着力确保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到实处。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准则》《条例》及省委“五抓五看”要求,切实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水利事业的各项工作中去。切实聚焦主责主业,紧盯公务接待、重点工程、物资采购、项目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强化风险防控,紧抓“六项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2.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我局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3.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水利事业发展。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实际,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民主决策、干部选拔任用、资金管理、工程管理、队伍管理、内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为重点,对全局现有制度进行一次清理,推动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巩固扩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各级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重点从“调整理顺内部机构设置、进一步突出主业主责、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科学管理、加快补齐水利民生短板”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入手,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方面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着力推进水利改革发展。努力在深化巡察成果上见到新成效,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见到新成效,在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上见到新成效,在推动深化水利改革发展上见到新成效,不断推动水利事业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5690325;通信地址:晋江市城市展馆晋江市水利局办公室,邮政编码:362200;电子邮箱:jjsljbgs@163.com。

编辑:陈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