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通报1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典型案例
2019-06-14 11:28:37    来源:晋江市纪委监委

  日前,晋江市纪委查处并通报1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典型案例:

  晋江市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祖发因下属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问责。2017年底,晋江市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晋江市饮食服务公司、晋江市华侨友谊供应公司、晋江市糖酒副食品公司以少计提资产折旧的方式,虚增利润完成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下达的利润目标,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未进行认真考核,仅依据三家公司所上报的完成利润数据情况兑现年度绩效奖励, 2018年2月,上述三家公司将绩效奖予以发放,后于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全部追回。三家公司经理杨超群、留志坤、吴朝羽因违规发放福利被诫勉谈话。朱祖发作为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5月,朱祖发被诫勉谈话。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这起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各级纪委(纪工委)、派驻纪检组要敢于动真碰硬,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问题不力等重点问题追责问责力度,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履责尽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编辑:周旋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