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共晋江市农业局党组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1-10 10:16:20    来源:晋江市纪委监委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531日至79,市委巡察二组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了专项巡察,并于201897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专项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市农业局党组、各镇(街道)党(工)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巡察反馈会后市农业局党组、各镇(街道)党(工)委立即召开局党组扩大会、党(工)委(扩大)会,专题研究分析巡察反馈问题,分解部署巡察反馈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整改时间安排。市农业局党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党(工)委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落实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整改。

  (二)明确职责分工。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30个问题,市农业局党组、各镇(街道)党(工)委精心组织,压实整改责任。市农业局党组起草了《整改任务责任分解》,先后2次征求各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意见,提请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先后召开部署会、推进会3次,问题整改顺利推进;印发了《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关于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晋农党组〔201828号)、《关于落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巡察整改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晋扶贫办〔20188号),将有关整改问题细化分解到各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局相关科室(单位),要求深入分析原因,扎实推进整改,将问题排查到位、原因剖析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整改期间农业局党组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督促加快问题整改。各镇(街道)党(工)委以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为方向和重点,召开党委专题会议传达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巡察反馈会议精神,研究整改落实工作任务和方案,制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关于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实施挂图作战,找准原因结症,对照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相关村(社区),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坚决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完善长效机制。市农业局党组、各镇(街道)党(工)委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对巡察期间发现的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全面查找制度漏洞,构建标本兼治的长效工作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从制度上解决巡察发现问题的根源,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整改期间市镇两级共制定修订完善各项工作制度84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扶贫责任落实方面

  1.关于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

  (1)针对政治站位不高,对扶贫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履职不够的问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市农业局党组及时提请第十三届市委常委会第85次(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指示和531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我市贯彻意见;市农业局党组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整改、抓落实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系列讲话,机关各支部结合实际深入学习讨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镇(街道)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政治任务、最大工作任务,推动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全覆盖,形成了镇街党政领导、驻村干部、村社主干、爱心企业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二是加强工作推进。920,提请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脱贫攻坚联席会议暨推进会,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再部署、再推进,印发《关于印发市人大常委会评议精准扶贫工作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晋扶贫办〔20187号)、《关于落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巡察整改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晋扶贫办〔20188号),对市委专项巡察整改和市人大常委会精准扶贫评议整改的有关任务进行了分解和部署;1017,市政府分管领导到永和镇调研了全市精准扶贫工作,并慰问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农业局五个支部和永和镇机关支部联合慰问了2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充实晋江市农业局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晋农党组〔201834号),调整充实局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力量,成立扶贫工作专项小组、督导组,抽调2名科级干部、6名工作人员进一步充实到市扶贫办;市纪委驻农业局纪检组将扶贫领域监督检查,纳入纪检组2018年监督检查计划及2018年重点领域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工作2次,发出工作提醒函1份。

  (2)针对统筹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对扶贫工作牵头协调指导不足的问题。一是明确各级职责分工。市扶贫办牵头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各级职责任务的通知》(晋扶贫办〔20189号),明确市扶贫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镇(街道)、村(社区)等各级职责任务,如市扶贫办,进一步明确完善了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统筹协调、调查研究、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监督等职责。二是加强工作指导督促。与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相结合,抽调农业局机关17名股级干部建立挂钩联系镇(街道)扶贫工作制度,做到一镇街一指导员。三是定期召开会议。完善每季度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今年5月份以来,市扶贫办牵头组织召开2次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市农业局结合每月召开村级财会代理人员工作例会、扶贫业务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困难。四是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市扶贫办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2018年度晋江市级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工作总计划,确定了扶贫资金专项监督检查、脱贫攻坚专项督查等5项联合监督检查,20185月以来,累计开展监督检查6次,发现问题31个,完成问题整改31个。各镇(街道)也加大扶贫工作统筹协调力度。

  2.关于齐抓共管合力不足的问题

  (1)针对扶贫领域工作协调配合不紧密,工作推进不顺畅的问题。一是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市扶贫办进一步完善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工作信息顺畅交流,20187月以来,累计召开联席会议2次。二是细化工作清单。市扶贫办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各部门、各行业扶贫政策清单、工作推进台账等。做好全市扶贫政策汇总、整理,累计印发全市扶贫政策汇编1000份,发动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宣传介绍有关政策,如西滨镇组织人员到海滨社区、跃进村召开扶贫政策宣讲及扶贫工作会议,让镇村干部吃透精神。通过晋江经济报、晋江电视台以及各镇街、村社公众号和晋江三农微信平台扩大宣传。

  (2)针对镇(街道)引领扶贫工作作用发挥不够,部分镇村干部扶贫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压实镇街主体责任。整改期间,各镇(街道)进一步健全完善党政一把手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制和精准到村到户工作机制,明确一名党(工)委副书记牵头负责抓好扶贫工作,分管领导、工作点领导、下村干部、村(社区)主干等具体抓,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如金井镇实行扶贫工作例会制度,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定期召开扶贫工作会议,听取相关领导、镇村干部推进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压实责任,推进落实。做到真挂钩、真帮扶,各镇街挂钩帮扶干部每月不少于1次到户帮扶联系指导,全面过细了解贫困对象的生老病医学等情况并及时上报滚动更新。如紫帽镇下发《关于印发紫帽镇推进落实脱贫攻坚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对帮扶党政领导每年到户帮扶联系指导不少于4次,驻村干部、村主干每月到户帮扶联系指导不少于1次,严格落实扶贫责任。20186月中旬至7月中旬,市统计局调查队开展电话问卷调查,社会各界对我市精准扶贫政策实行满意度为83.7%、政策实施效果满意度为81.9%。二是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修订《2018年度各镇(街道)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将日常入户走访贫困户工作情况纳入对镇(街道)扶贫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之一。

  3.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够的问题

  (1)针对责任压力传导不够,重点任务和中心工作督促推动不够的问题。在资金监管方面:做好扶贫领域资金监控,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全市使用全国统一的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各级下达的扶贫资金台账已纳入、录入系统;下发《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晋政办明传〔2018114号),完成本市扶贫资金指标梳理,确定资金清单59项;市财政局下发《关于成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晋财〔2018208号),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监控管理工作。在监督执纪方面:一是组织开展专项督查,1112,驻农业局纪检组会同驻市财政局纪检组,联合开展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和运作情况专项督查,梳理明确了市财政局农业科、监督科等7个科室在扶贫资金管理中的职责、分工。二是驻市农业局纪检组督促市农业局认真开展扶贫领域廉政风险点排查,排查风险点2个,制定防范措施2项。

  (2)针对派驻纪检组对扶贫工作监督检查较少,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的问题。驻市农业局纪检组:针对存在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制定了《关于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扶贫领域专项检查计划》,按时间节点抓好落实,20186月以来,开展专项检查2次。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的扶贫领域问题进行处置,对市农业局扶贫领域工作下发提醒函1份。各镇(街道)纪(工)委:一是深入开展转作风、促攻坚专项行动。以问题整改为载体,重点解决扶贫领域慢作为、不碰硬、缺方法等问题。各镇(街道)纪(工)委组织开展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巡回接访活动。二是加强督查指导。结合实际制定镇级扶贫领域专项整治督查工作,重点就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扶贫政策到位情况、项目资金落地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等方面开展督查,各镇(街道)纪(工)委定期对挂钩帮扶干部帮扶情况进行督查,对于帮扶责任不到位、帮扶措施不落实的,及时给予约谈提醒。如内坑镇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内坑镇扶贫领域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村级重点工作督查的通知》,组织56名村级纪检干部进行交叉检查等方式,对检查发现的15个问题进行通报,并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全面入户访查,各镇(街道)纪(工)委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详细了解所在镇(街道)贫困人口分布情况及信息,进一步强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定位,实现了动态管理。如20184月以来,金井镇组织镇村两级纪检干部对全镇贫困户、低保户、四帮四扶帮扶对象开展全覆盖入户访查,共访查378691人(次);今年以来,龙湖镇开展2次扶贫领域监督检查,组织镇村纪检干部入户访查421户、793人,落实对1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18四帮四扶重点帮扶家庭的入户访查全覆盖。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准确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专项督查、入户访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严格按照相关纪律进行追责问责。因对残疾对象信息动态管理不到位、不及时,永和镇纪委对相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因对救灾资金发放不到位,龙湖镇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相关资金已发放到位。

  (二)扶贫政策措施执行方面

  1.关于政策措施执行不力的问题

  (1)针对帮扶措施比较单一,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的问题。针对不同致贫原因,精准因需帮扶,帮助贫困户从输血造血转变。就业扶贫方面。一是搭建就业供需平台,市人社局会同市直相关部门,于1026在洪山文创园举办精准扶贫专场招聘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吸毒康复等特殊群体提供合适岗位479个,现场达成求职意向人数107人,其中企业现场招收建档立卡贫困户1名。二是开展技能培训,20189月以来,市人社局先后举办4期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户提供技能培训;2018年以来,市妇联加强妇女技能培训,举办2018年度白兰花家服计划妇女实用技能培训班,实现19个镇街全覆盖;内坑镇加强与泉州理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园、陆地港众创空间等合作,向有能力和有意愿创业的贫困对象提供创业指导、政策咨询、融资对接等一站式免费服务,累计提供服务近百人次;永和镇通过云商小镇开展贫困家庭创业创新培训班,共举办17期淘宝美工及运营等电商知识培训班,累计培训626人(次)。三是社会团体引导就业创业,镇街多方发动社会力量,对贫困户中有劳动能力或其他资源的,介绍到辖区内企业工作或依托周边产业开展贫困户家庭小作坊、小手工制作等,如英林镇发动英林心公益慈善基金会、英林镇商会等社会团体参与扶贫工作,帮助引导贫困户就业创业。教育扶贫方面。市教育局做好贫困大学生助学贷款,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中职及少数民族国家助学金助学资助工作,做好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开展精准扶贫助学行动,在关工委、总工会等金秋助学奖励的基础上,市精准扶贫基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考入初中、高中、大专、大学本科学生,分别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的补助,2018年以来,共有58名贫困学生获得补助13.1万元。金融扶贫方面。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三农及扶贫工作的金融支持,为贫困户提供助学贷款、贫困户保险、光伏贷等金融扶贫服务,统一为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商业保险,保险项目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医疗费用补充保险等)。产业扶贫方面。充分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开发扶贫项目,鼓励有条件的贫困户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屋顶等安装光伏发电项目,稳定增加收入,如金井镇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光伏发电项目,除市级补助外,镇级根据发电瓦数给予50%配套补助,最高封顶3万元。健康扶贫方面。市扶贫办联合市卫计局出台《晋江市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晋卫计〔2018216号),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订服务协议,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走访和免费体检。兜底保障扶贫方面。推进城乡低保与建档立卡贫困户认定、动态管理等方面的有效衔接,截至201810月底,共有115283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城乡低保保障范围。如磁灶镇对辖区内因残、因缺劳动力的3户贫困户办理低保保障,让其生活得到基本保障。社会救助扶贫方面。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四帮四扶帮扶范围,采取六位一体的帮扶方式,2018年共有11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2018四帮四扶帮扶范围。如磁灶镇与本镇企业对接,帮助2户贫困户就近就业,增强自我造血能力。

  (2)针对落实扶贫政策乏力,政策执行多停留于纸面、少落实到实处的问题。一是结合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市扶贫办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在201810月底前对辖区内帮扶对象再走访一遍,全面过细了解贫困户生产、生活、工作学习情况。二是精准帮扶实现一户一策。健全挂钩帮扶工作机制,如东石镇全面实行“3+1”制度,为每户贫困户制定一套精准扶贫方案,由一名镇级领导、一家企业挂钩帮扶,并借助镇级慈善总会、萧清江扶贫专项基金等,拓宽帮扶渠道;安海镇推行五帮一机制,每户贫困户均由一名镇级领导挂钩、一名村干部协同落实、一名镇机关工作人员联系协调、一个市属或镇直单位结对、一家企业或一名社会贤达爱心人士参与帮扶,镇级领导牵头负责帮扶工作的统筹组织;池店镇制定《池店镇精准扶贫一户一策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落实责任。三是探索创新帮扶举措。对新建光伏发电项目,积极探索政府+企业+社会爱心+帮扶对象结对合作的有偿认购方式,引导其他镇街积极动员有意愿的贫困户发展此类项目,如新塘街道联合光伏企业,对辖区内5户贫困户组织实施结对合作光伏发电项目,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对贫困户缺乏技术等问题,加大技能培训指导,如内坑镇依托力豪新型农业基地等平台,加强农业产业化技术培训和指导的帮扶措施,提高农民生产技能。拓宽困难家庭就业渠道,如陈埭镇探索建立计生家庭帮扶体系,举办创业创新、助力陈埭的计生家庭职业技能系列培训,已开办两个班次的培训,惠及人员100多人(次)。

  2.关于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1)针对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动态管理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市扶贫办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强贫困对象识别比对,市民政局制定下发《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合最低生活保障等三项制度审批程序的通知》(晋政办〔201843号)等文件,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确保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建立完善各级核对比对机制,提高对象识别精准度。各镇(街道)也完善贫困人群认定机制,做好人员信息及时更新,避免漏报、错报、少报,如陈埭镇实行镇级动态监管月报告机制,全镇25个村(社区)安排专人负责,每月定期报告对象变动情况。二是抓好问题整改。东石镇许某、紫帽镇吴某、黄某,已取消低保资格。西园街道已追回赖某多发的残疾人生活补贴,对相关人员予以提醒谈话。通过入户走访并核实,青阳街道将某的低保金调整至规定范围。西滨镇追回马某冒领的养老金。

  (2)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录入不完整,一户一档资料不完善的问题。一是完善贫困户信息资料。依托镇街挂钩帮扶贫困户的干部逐个入户走访建档立卡贫困户,如灵源街道将张前社区何某家庭人员情况、儿子患病情况等相关信息补充完善,何某夫妻二人已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其子低保手续正在审批中。二是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扶贫信息联络员制度。做好动态信息管理,各镇(街道)完善工作联络微信群,建立由社会事务办、农业服务中心、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数据互通的工作交流机制,每月汇总更新一次。经动态更新后,截止201810月底,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从原有的259764人调整为255743人,其中户籍迁出、人口死亡等因素退出421人。

  (3)针对扶贫数据缺乏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扶贫职能部门信息存在数据孤岛的问题。市扶贫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建立健全数据共享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信息数据共享平台。市民政局于2016年初开始依托福建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实现对城乡低保及新申请低保对象,在人社、公安、银行等14个部门25类信息的数据核查,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救助精准度;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保特殊群体身份认定数据共享机制的通知》(晋人社〔201855号),计生、贫困、低保、特困、重点优抚及残疾等扶助群体,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一趟都不用跑即可兑现政府补助政策,实现由管理到服务的转变,截止到201810月底,共认证或取消各类特殊人员身份38601人(次),凡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均按其享有的保障政策给予扶助。二是建立健全信息数据比对和共享工作机制。市扶贫办牵头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健全精准扶贫信息数据常态化比对和共享工作机制》(晋扶贫办〔201810号),将数据比对和共享贯穿工作全过程,解决信息不对称、不及时的数据孤岛问题。三是加强部门间工作信息沟通,920,召开全市脱贫攻坚部门联席工作会议,重点协调研究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3.关于对外帮扶聚焦精准扶贫不够的问题

  (1)针对山海协作扶贫专项经费把关不严,帮扶资金用于慰问我市贫困对象的问题。一是加强资金管理。制定出台《晋江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规定》(晋扶贫办〔20182号),建立健全日常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二是规范资金预算,明确山海协作对口帮扶和扶贫开发专项工作经费的用途。三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制定出台《晋江市农业局机关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对各级各类会议、差旅、公务接待、培训等费用的支出、审批流程,以及不得报销的费用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

  (2)针对重对外文化宣传交流,对口帮扶措施带动不明显的问题。一是拓展对口帮扶交流层面。根据两地签订的《晋江市长汀县山海协作对口帮扶补充协议(2017-2019年)》有关精神,两地加大在产业互补、人才智力、文化旅游、生态农业、各界交流等方面的合作。二是严格执行专项经费管理规定。从严控制经费支出,取消不必要的宣传报道和活动。

  (三)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方面

  1.关于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对扶贫资金统筹指导有待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效益发挥不够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扶贫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和文件精神,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先后制定下发《晋江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规定》(晋扶贫办〔20182号)、《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晋政办明传〔2018114号)等文件,对全市扶贫资金动态监管、资金使用、公告公示、跟踪监督、绩效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要求。目前我市完成与全国统一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的对接,将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的预算下达纳入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管理,做好与国库支付系统对接。2018718,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脱贫攻坚部门联席工作会议,重点介绍并部署了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相关扶贫资金主管部门承担绩效主体责任,对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监控中发现的问题,按规定及时处理和督促整改。二是梳理扶贫资金市级清单。依托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建立与预算执行、资金使用全流程实时同步的扶贫资金台账,参照上级资金范围,市财政局于2018921完成纳入扶贫资金总台账的各级各类资金及业务主管部门清单,共59项资金、涉及18个市直部门。三是加强扶贫资金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市财政局、民宗局分别牵头开展了扶贫资金监督检查活动,其中扶贫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7个、完成整改17个,少数民族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发现问题2个、完成整改2个。

  (2)针对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扶贫资金长期滞留的问题。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各镇(街道)、有关扶贫资金主管部门依托全国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进一步完善动态监控预警,及时发现数据失真、资金滞留、延压等问题。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各镇(街道)加强与扶贫资金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做好资金拨付。三是抓好问题整改。梅岭街道、罗山街道、龙湖镇等镇街关于资金拨付不及时、资金长期滞留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3)针对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擅自变更资金用途的问题。一是加强镇村两级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对于不符合资金使用出口的项目一律不予报支。开展扶贫资金项目自查,如东石镇财政所、纪委办、农业服务中心定期开展扶贫领域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二是抓好问题整改。金井镇山苏村申报的老区项目,经相关部门同意调整为村委会修缮工程,项目已完工通过验收。

  (4)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票据凭证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村级财务工作调度和业务培训。市农业局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业务培训,提高村级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各镇街村财代理中心负责人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存在问题。二是加强村级财务、项目管理的制度建设。市农业局党组牵头制定出台《晋江市村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晋政办〔201883号)等文件,对村级专用收款票据、村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各镇(街道)根据上级文件,修订完善镇财、村财管理规定,如金井镇要求各村拟报销300元及以上的金额均需开具正式发票,1000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开支需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西西街道制定《西园街道社区三资管理暂行规定》(晋政西〔20186号),5000元以上(含5000元)必须开正式发票且进行银行转账。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2018925-30日,组织开展全市村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检查活动。四是抓好问题整改。深沪镇运伙村已于2017914,收回吕宅公益事业会补助许运伙故居修缮资金15万元(含问题整改的5万元),并于2017915以转账的方式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15万元(正式发票),该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进一步强化各扶贫资金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

  2.关于扶贫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基础设施建设多,产业扶贫项目少的问题。一是做好项目申报和引导。根据《关于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市设立的扶持老区(基点)村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途为完善老区村基础设施建设,市民政局着力引导老区村向相关部门申请产业扶贫项目,增加村集体收入。二是引导老区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制定出台《晋江市发展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精准帮扶壮大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村集体经济创收项目、创收渠道多元化,增强村级造血功能和发展新动能,截止201811月底,全市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低于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全部完成销号任务。

  (2)针对扶贫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缺乏针对性和技术指导,推进落实缓慢的问题。一是加强项目指导。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镇(街道)督促有关老区村充分论证,做好土地、规划等前期工作,项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原则上享受老区村补助资金的项目最长应在三年内实施完毕。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项扶贫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晋扶贫办201811号)、《晋江市革命老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晋政民2017132号),进一步明确规范了项目资金申报、项目管理、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绩效管理等内容。各相关镇(街道)加大对扶贫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力度,如内坑镇严格执行《关于内坑镇老区专项资金分配及拨付专项督查情况的通知》,对亭顶村、东宅村等老区专项资金补助项目进行重点督查,确保项目按既定计划推进落实。三是抓好问题整改。永和镇山前村菜市场建设项目,经相关部门同意调整为旧菜市场改造项目,项目已完工通过验收。

  (3)针对重建设、轻管理,扶贫项目建设缺乏公开透明的问题。一是督促村务公开。要求各镇(街道)执行《晋江市村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全面推进村级民主议事,督促村级财会代理中心认真审核把关村(社区)工程报销、验收材料,按照验收手续十个一要求执行。二是加强村级财务人员培训,严格财务材料审核,村级项目财务手续完整性、逻辑性要达到零容忍、无差错2018年以来共开展了2次镇村财会人员业务培训活动。三是抓好问题整改。陈埭镇丁氏回族史馆文化活动广场项目,经相关部门督查指导,已整改完毕。

  (4)针对项目竣工验收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引导项目建设量力而行。各镇(街道)通盘考虑各级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情况,严禁相关村(社区)大量举债建设项目,增加农民负担,造成穷村越穷的现象。二是抓好问题整改。池店镇池店村龙山路项目、安海镇兴胜社区安海十九间郑种植故居修缮项目,经相关部门核查整改后,项目均已完工通过验收。

  (四)扶贫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教育宣传引领不够的问题

  (1)针对对贫困户思想引导少,先进典型引领少,推广总结经验少的问题。一是在晋江经济报开设三农之窗专栏,从社会救助、四帮四扶、卫生医疗、残疾人保障、危房改造、助学助困、就业创业等方面,深入宣传全市扶贫领域先进人物和典型案例。相关镇(街道)也多举措开展扶志扶智活动,如英林镇借助英林心公益慈善基金会平台,举办英林心大讲堂,邀请名师名家向贫困学生讲座,鼓励吃志做人,克服困难,努力学习,成为家庭未来希望,通过自身努力改变贫困;灵源街道结合中秋节宣传活动,发动引导辖区内力诚、金童等企业及社会组织力量参与扶贫工作。二是做好第五个国家扶贫日宣传活动,1017在永和镇加环广场举行第五个全国扶贫日公益宣传活动,分发各类宣传册1000份,向全市发送宣传短信35万条。三是参观学习脱贫攻坚典型示范,20181020-21日,结合全市最美乡村创建村主干培训,前往安溪县参观脱贫攻坚示范点,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和做法。

  (2)针对政策措施宣传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大业务培训。加强对全市新任村干部有关精准扶贫工作业务培训,如929全市村级纪检工作培训会,对各村(社区)相关干部就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作了培训;结合1113召开的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会,对全市村(社区)村主干进行精准扶贫工作再动员、再部署。二是全面入户走访。依托各镇街挂钩帮扶干部、责任人,10月底前对帮扶对象全面走访一次,人手一本《扶贫手册》、扶贫政策汇编。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大力宣传全市精准扶贫政策,通过镇街、村社公众微信平台矩阵式推送扶贫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基层干部、帮扶对象的政策知晓率。20186月中旬至7月中旬,市统计局调查队开展电话问卷调查,表示政府精准扶贫政策了解的有70.2%,表示我市扶贫信息及时进行公示的有83.8%

  2.关于深入基层作风不实的问题

  (1)针对镇村干部查访入户走过场,调查摸底不细致的问题。一是做好信息滚动更新。整改期间,各镇(街道)组织开展对辖区内贫困对象家庭信息更新,包括家庭人数、联系方式、家庭收入、人口增减、增减原因等情况。如永和镇组织各工作点、各村上报扶贫工作信息员26人,进一步夯实了工作基础;灵源街道、永和镇、深沪镇、龙湖镇、西滨镇等镇街,每月开展核查比对,按时填报工作情况表。二是引导多元扶贫救助。统筹慈善基金会、企业商会等社会资源,帮助存在实际困难的群众,如英林镇发动英林心公益慈善基金会、英林镇商会、各村慈善基金会等,开展脱贫造血、助学扶贫、医疗救助、节日慰问等帮扶活动。三是抓好问题整改。内坑镇、英林镇等镇关于镇村干部调查摸底不细致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英林镇对相关人员予以提醒谈话。

  (2)针对工作方法简单,调研评估不全面的问题。建立更加科学的评估机制,对镇村脱贫攻坚成效,重点从贫困人口识别精准率、贫困人口退出准确率、因村因户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等两率一度开展评估,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在2019年初启动全市脱贫攻坚全面调研评估,做到100%入户访查验收。

  (3)针对扶贫工作重点问题调研研究少,对贫困群众需求思考不多的问题。一是开展精准健康扶贫调研。市扶贫办、卫计局联合开展全市精准健康扶贫调研,制定出台《晋江市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晋卫计〔2018216号),将晋江市定贫困人口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纳入试点工作。二是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健康评估、健康咨询服务,所需每人每年120元的费用全部由市财政承担,减轻贫困家庭医疗费用,如提供家庭医生或上级医院专科医生预约服务,对65周岁以上老人提供日常随访、定期检查及全程健康管理,为孕产妇、0-6岁儿童提供健康管理,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提供日常随访、定期检查等精细化管理。

  (4)针对扶贫工作人员担当意识不够,工作存在慢作为的问题。一是加强扶贫干部思想队伍和作风建设。通过网络、文件等形式,宣传通报各地扶贫领域违法违纪案例,起到警示作用,提高思想意识和政治认识,树立扶贫无小事的工作理念。如109,内坑镇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镇党委主要领导召集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以争做新时代合格的村干部为主题讲授党课,加强作风纪律教育。二是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各级扶贫工作职责任务,主动做好与各镇(街道)、市直相关部门业务沟通衔接。三是完善绩效考核。将镇街报送扶贫材料的情况纳入镇街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内容之一,提高镇村扶贫材料报送效率。四是做好信息核实。深沪镇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精准助学金,已发放到位。

  3.关于落实督查整改不严的问题

  (1)针对扶贫领域联合督查统筹不够,存在重复多头检查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检查联合工作机制。下发《关于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检查联合工作机制的通知》(晋纪办〔201820号),建立了多部门密切配合的联合工作机制,防止扶贫领域重复多头检查等问题,印发《2018年度晋江市级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工作总计划》(晋扶贫办〔20183号),统筹各单位2018年度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避免多头走访、重复走访,2018年确定了5项扶贫领域联合监督检查、专项检查。二是加大扶贫信息数据共享工作力度。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精准扶贫信息数据常态化比对和共享工作机制的通知》(晋扶贫办〔201810号)、《关于建立城乡居民保特殊群体身份认定数据共享机制的通知》(晋人社〔201855号),建立健全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数据比对和共享机制,确保各级各部门及时、顺畅共享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

  (2)针对落实扶贫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项扶贫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晋扶贫办〔201811号),从锁定扶持对象、明确确定方式、严格项目管理、科学组织实施等四方面明确有关规定。二是强化整改督查。各镇(街道)进一步强化工作协同,联合组织镇(街道)纪(工)委办、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规划建设办等职能部门联合做好扶贫领域督查工作,如108,磁灶镇在全镇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推进会上,对全镇干部职工、村(社区)两委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三是抓好问题整改。新塘街道、磁灶镇等镇街关于扶贫督查问题整改不及时等情况,均已整改到位。

  (3)针对绩效考评一团和气,存在好人主义,不较真碰硬的问题。科学调整绩效考核指标,严格依据2018年度各镇(街道)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对有建档立卡对象的镇(街道),按照日常入户走访贫困户工作情况(2分)、扶贫资料报送情况(1分)、镇级日常监督情况(1分)、精准扶贫政策宣传情况(1分)等4个指标进行考核;对没有建档立卡对象的镇(街道),按照扶贫工作机制建立情况(3分)、精准扶贫政策宣传情况(2分)等2个指标进行考核。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各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严格按照纪检监察相关条例,运用四种形态处置方式,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处理,处理相关人员13人,其中通报批评5人,提醒谈话8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说明

  关于工作方法简单调研评估不全面的事项。

  存在问题:市农业局党组20182月委托第三方开展全市脱贫攻坚自查验收活动,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256户,只随机抽取20%51户,未能做到100%入户访查验收。

  未完成整改原因:新一年度开展调研评估,需到2018年底、2019年初,结合新一年度帮扶对象调整时同步开展。

  下一步整改措施:进一步发挥调研评估质检仪指挥棒的作用,将调研评估范围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改进改良评估方法,优化充实评估方案,探索完善以致贫原因核查、帮扶需求分类、帮扶工作措施、受帮扶群众满意度调查、精准扶贫工作党员干部参与度等为主的评估内容,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反映扶贫成果。

  整改时限:201951日前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措施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市农业局党组、各镇(街道)党(工)委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市农业局党组、各镇(街道)党(工)委将持续深化整改成果,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1.提高政治站位,筑牢理想信念根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清醒认识打赢脱贫攻坚战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再接再厉、精准施策。强化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中央、省委、泉州市委和晋江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看齐,以更有力的行动、更扎实的工作,确保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

  2.增强四个意识,从严履行两个责任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党章,践行党章,从严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解落实机制,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推进党的建设和精准扶贫工作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廉政。严格执行纪律规矩,以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扶贫干部队伍。

  3.巩固巡察成果,全面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把巩固巡察成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管党治党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制度机制的落实和监督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力,严明监督管理责任,细化落实要求,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到补齐民生短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5622163;通信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新华街177号,邮政编码:362200;电子邮箱:95487928@qq.com

编辑:王宇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