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共晋江市农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1-10 10:06:54    来源:晋江市纪委监委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531日至79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农业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9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局党组(扩大)会,对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要求科级领导以上率下、机关全员参与,问题深挖根源、整改举一反三,即知即改、全面整改,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全市三农事业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整改。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其他科级领导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统筹协调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按时间高标准高质量落实整改任务。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先后召开7次党组及党组(扩大)会,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二)强化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起草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责任分解》,先后征求5轮意见,制定了对应的整改措施,经党组会研究后,以党组文件正式印发《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对晋江市农业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晋农党组〔201827号)。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整改措施)、责任清单(包括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确保简明易操作、方便督查。

(三)紧盯整改进度,督促抓好落实。局党组紧盯时间节点和重要环节,围绕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整改期间先后召开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汇报会、碰头会达18场,听取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汇报,对整改任务进行对账销号,全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无遗漏、无死角。

(四)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局党组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剖析问题根源,梳理出务实管用、可操作性强的制度措施,实现靠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实现整改工作的标本兼治。整改期间共制定和修订各项工作制度22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弱化的问题

1)针对政治敏感性不强的问题。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分别召开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为主题的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半年组织生活会、科级党员领导干部2018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科级干部以上率下,认真反思思想、工作、作风等主要存在的问题,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狠抓问题整改,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履职尽责。二是梳理责任清单。印发《中共晋江市农业局党组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晋农党组〔20184号)文件,重新明确领导干部分工。对上级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涉及我局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我局制定的工作计划进行梳理汇总,并逐一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三是完善督办制度。制定出台《农业局交(督)办工作制度》(晋农〔2018284),对照责任清单逐项梳理,做好跟踪督查,全面监控,加强对效率低下、落实不力、推诿扯皮等现象的督查问责力度,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全局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四是落实问题整改。局党组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制定出台《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晋江区域擅自占用湿地行为整改方案》(晋政办〔201898号)、《晋江市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联合保护工作方案》(晋政办〔201861号),每月8日左右组织相关部门对湿地保护区开展联合巡查并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累计发现并处置2起破坏生态行为,协商解决上级交办任务1件;组织综合执法,以高压态势稳妥快速完成洋埭围垦、仙石围垦、丁氏围垦的拆除工作;启动生态修复,完成《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晋江段)生态修复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送省林业局组织专家评审论证。

2)针对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有偏差的问题。一是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机关党总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是坚持四同制度。党组书记亲自过问、具体指导重大问题、重大活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专题会,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部署工作安排。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同考核,确保党建与业务相结合、相促进。党总支配合农业系统党委开展第三季度的党支部党建工作互查互评,查摆问题14条,予以通报,督促整改。三是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完善党组中心组及党支部集体学习、带头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整改期间,党组书记上专题党课1次,各支部也分别开展上党课活动。四是打造党建特色品牌。局机关五个党支部分别培育架起科技服务之桥” “不忘初心、情系三农” “党建生态公园” “绿色微动力” “护航生态建设、勇做绿色卫士5个特色党建项目,形成一支部一特色,支部结对基层的特色党建工作机制,有效发挥党员服务三农、服务基层的先锋模范作用。五是突出党总支作用。制定《中共晋江市农业局机关党总支工作机制》,强化党总支引领作用;制定工作计划,每月召开总支委会,听取各支部汇报,组织学习教育,研究部署工作安排;严格执行主题党日活动,七一期间,牵头组织观看《廖俊波》微电影、党建与农耕文化学习教育、爱河护河、保护湿地”“第五个国家扶贫日公益等机关党建系列活动6场。

3)针对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中共晋江市农业局党组工作规则》,6月份以来,召开局党组会16次、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局党组(扩大)会8次。规范局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事程序,由确定议题、征求意见、会前酝酿、会议召开、会议讨论、会议记录、情况通报等组成。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尊重个人意见,充分体现议事决策过程。

4)针对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力度不足的问题。一是梳理重点工作责任清单。重新梳理市委市政府交办任务、人大及政协交办事项、上级主管部门年度绩效考评、本级绩效考核及年初制定的重点工作安排,细化责任,落实到人。二是集中力量保障重点工作。抽调6名科级领导、34名骨干力量,分别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督导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扶贫工作综合工作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及田园城市建设工作组,集中办公,统筹协调,确保全市性重点项目有序推进。三是全力推进土地确权工作。2018413日局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进一步采取综合措施推进确权工作,9月份我市土地确权数据库顺利通过农业农村部数据汇交初检复检,顺利完成省农业厅下达阶段性任务。

2.关于贯彻执行上级部分重大决策部署有落差的问题

1)针对对中央一号文件理解不深,贯彻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提请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精神,传达贯彻全国、省、泉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会议精神,提出我市初步贯彻意见。及时召开机关会议,专题学习各级有关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精神。二是高位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请市委成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办公室挂靠我局。抽调4名科级领导,6名骨干成立专班,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三是制定配套政策。出台全市乡村振兴战略“1+N”规划体系三年行动方案15份,会同发改局启动《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0)》的编制工作。四是健全任务督促反馈机制。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成效纳入对镇(街道)绩效考评内容,加强工作督促。五是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突出培养本地秀才和引进外来英才,制定出台《晋江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和扶持规定》,今年来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33人,29人通过省农学会中高师任职资格评定,1个项目获得省级农业农村创意大赛优秀奖。922全市首家以农业创业创新为主题的九十九星创天地正式挂牌营业,吸引13个农业创业创新团队入驻。我市被农业农村部列为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县,并于109在全国农村创业创新现场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制定出台《晋江市开展百生百村大学生乡村志愿服务活动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深化62支大学生团队与84个乡村对接,服务乡村发展。组建乡村振兴博士专家服务团队,规范闽台(晋江)社区营造中心运作,采取一线调研、一线规划、一线指导的方式辅导实施乡村振兴。1027华东理工大学艺术设计院在我市设立工作站,华侨大学建筑学院晋江乡村振兴研究生工作站、福建农林大学晋江研究院对接筹备中。

2)针对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不深入的问题。加大中央环保信访问题整改力度,涉及我局的23件中央环保信访件均已销号;采取一对一保姆式指导服务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及时跟进、解决困难和问题,4家拟保留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均已完成标准化升级改造,并被环保部门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加快被信访养殖场生猪活体处理进度,1030与安海镇现场核实,该养殖场已完成活体清空并关闭退出。加强重点流域周边畜禽养殖情况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函告相关镇(街道)、环保部门处置。联合中科院厦门城市环境研究所开展农业面源污染修复和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试点,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化工程和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

3)针对扶贫攻坚落实不够坚决有力的问题。一是提出工作意见。起草形成《关于强化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十三届市委常委会第5次(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二是强化思想认识。提请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机关大学习活动,组织专题学习活动。三是加强工作推进。920,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脱贫攻坚联席会议暨推进会,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再部署、再推进,下发整改方案及责任分解,加大对市委专项巡察整改和市人大常委精准扶贫评议整改有关任务的督促。四是加强工作力量。抽调2名科级干部、6名工作人员充实扶贫办;市纪委驻农业局纪检组加强对精准扶贫工作的监督检查。五是狠抓责任落实。继续推动主体责任全覆盖,着力形成了镇(街道)党政领导、驻村干部、村社主干、爱心企业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工作局面。

4)针对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一是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成立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职责;成立农业林业行业排查小分队,配强工作力量。二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党组(扩大)会、机关例会及专题会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工作10次,组织学习《晋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签订扫黑除恶六要六不承诺书,设立党员六要六不承诺墙,设立举报信箱,造浓氛围。920召集200多名行业企业代表召开扫黑除恶专题会,听取涉农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宣传扫黑除恶知识。三是健全机制,加强排摸。制定《农业林业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农林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和研判工作机制的通知》《农业林业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农业林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简报和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加强线索排摸工作,对2014年以来信访件逐一摸排,分析研判、建立台账,摸排涉嫌侵占村集体资产行为线索3条、涉林线索4条,均已移送市公安局扫黑办。四是加强督导,传导压力。成立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督导小组,强化一线督导,加强对各科室线索摸排、信访处理等情况的督促,传导压力,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3.关于打基础、利长远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三农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下基层活动,加大进村入户调研频率,听民声、解民困,协助解决服务对象反映问题。二是坚持优质服务。完善审批程序,推进简政放权,提升服务水平。今年来,减免证明材料事项4项,梳理减权放权清单12项,办理审批498件,农业行政窗口自4月起连续7次被评为红旗窗口。三是抓好业务培训。围绕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工作队伍,选送16名农业技术干部参加农业农村部专题培训班。四是加强绩效管理。分解细化各级绩效考核事项,明确绩效完成情况作为经办人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指标。五是做好基础工作。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履职监管,制定出台《晋江市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将全市366家生产主体全部纳入省级追溯管理平台,强化专业培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抽检,本级快检蔬菜、水果质量安全4153份,合格率97%以上;屠宰检疫生猪51万头、羊0.7万头,产地检疫生猪2万头。养殖环节瘦肉精检测10批次50份,屠宰环节瘦肉精检测11697批次23795份,结果全部阴性,合格率100%。西园等6个镇(街道)完成农产品监管中心建设。新增36家农资经营单位纳入农资监管平台,实现农资可追溯。巡查农资门店51家次,查处劣质兽药案件1起。强化动植物病虫害防治履职监管,约谈松材线虫病防治中标防控公司,督促加快防控进度;成立林业植物检疫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分4个检查组加强检疫监管和综合执法。研判全市红火蚁发生形势,制定《2019年全市红火蚁防控实施方案》;提请市领导于117召开红火蚁防治协调会,部署防控工作。强化畜禽屠宰履职监管,先后两次函请有关部门抓紧启动晋江市牲畜定点屠宰场整合编制规划、抓紧编制晋江市牲畜定点屠宰场布局规划。目前,定点屠宰场已进入选址阶段。执行双随机执法机制,每月全覆盖检查定点屠宰场,保持高压态势,严查违法违纪行为,今年来,开展生猪私屠滥宰专项行动1次、查处案件4起(移送公安刑事立案1起)。强化农业机械化履职监管,实行上门办理牌证服务及报牌、补贴受理一站式服务;规范农机购置补贴,梳理排查工作流程廉政风险点7个,制定防控措施7项;加强购机补贴监管,入户抽查核实1424台补贴机具,未发现违规行为;启动平安农机示范镇创建活动。

2)针对统筹抓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自7月起,严格实行村集体经济收入月调度机制。截至1031,全市平均村经营性收入为27.9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3.95万元;出台《晋江市发展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督促落实好薄弱村各项整改任务,全市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低于5万元的薄弱村(社区)尚有75个,较去年减少64个,年底前可全面消除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开展村级经营性资产摸底工作,核实全市经营性资产64882.27万元,比账面数多36839.69万元。破解房屋征迁、资产未及时评估、群众和华侨捐资建设等资产的管理权归属等问题,切实将经营性资产纳入集体统一管理;摸排出6个村(社区)存在的集体三资由村级老人协会、校董会等代为管理运营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镇(街道)在201810月底前全面完成清查梳理,调整为村集体运营管理,消除体外循环。指导发展光伏发电项目,新增8个村完成光伏发电项目,预计村均年收增加收入2.4万元;结合市领导现场办公月活动指导薄弱村策划生成创收项目,为2020年底全市实现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超10万元奠定坚实基础。

3)针对解决群众切身利益意识不强,强农惠农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内部财务管理。813局党组专题听取责任科室关于上级资金的使用情况汇报,研究使用计划;9月份以来,新核拨上级涉农涉林资金1362.79万元。二是规范资金拨付流程。严格执行《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暂行规定》,完善上级资金管理台账,督促责任科室自资金下达后3周内提交使用计划,并提请党组会研究。三是严肃问责延误拨付问题。对未及时提交资金使用计划或因个人原因,造成上级资金延压滞留、拨付延误或失误的,由派驻纪检组予以处理。四是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关于未及时落实农机补贴问题,已安排向苏某做好解释工作,该项补贴系与另一项补贴合并发放到位,得到苏某确认;加大农机补贴政策的宣讲、解释力度,提高农户申请补贴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关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沉淀问题,经过敦促,2015年度52万余元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结余的24万资金按规定用于全市公益林抚育、管护和病虫防治;在《2017年度林业领域补偿补助资金专项整治方案》的基础上,结合61320日、91421日两轮林业领域补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加大林业领域专项资金使用规定的宣传,督促各镇(街道)、各村(社区)规范资金使用;制定出台《2018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方案》,推动2018年资金如期发放。

4)针对履行三资监管职责缺位的问题。一是开展自查自纠。于925日至30日,会同市直相关单位组成5个检查组全面检查各镇(街道)开展村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指导督促镇一级建立季度审核机制,累计检查20万元以上工程49个、预算14374.22万元、中标价13028.94万元,为村级节约资金1345.28万元,降幅9.36%,并对发现的1宗涉嫌规避招标行为,函告所在镇处置。二是落实问题整改。727日函告罗山、安海、龙湖、金井等4个镇(街道),督促问题整改。经核实、整改,罗山街道后林社区楼面出租已收取租金24万元,未存在拖欠问题;安海镇前湖村施某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已退出进行复耕,并予以行政处罚31050元;龙湖镇向辖区各村发出《关于村干部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整改方案落实情况的函》,督促严格执行村级招标投标管理相关规定;金井镇向辖区各村发出《关于村干部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函》,组织新一届村(社区)干部集体谈话,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审批规范、监督到位。三是狠抓制度建设。制定《晋江市村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重点突出村级建设工程招投标要以公开招投标为主,缩短和规范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明确村级工程项目审核时限。建立村级财会代理服务中心负责人月例会制度,及时解决工作问题。四是加强村级审计。完成全市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形成《晋江市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并针对存在问题,逐镇(街道)下发整改通知,督促逐项进行整改。结合产权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加强三资监管工作的审计密度,确保监管规范、监督到位。据统计,19个镇(街道)完成393份审计报告,审计总金额437249.01万元。五是摸清工作底数。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经营性资产核实数64882.27万元,比账面数多出36839.69万元,解决长期以来因房屋征迁、资产未及时评估、群众和华侨捐资建设形成资产的管理权归属等问题,切实将经营性资产纳入集体统一管理,为全面规范村级三资监管奠定基础。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思想建党的政治自觉不够的问题

1)针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开展集中学习。97印发《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整改、抓落实活动的实施方案》,形成周一晚上集中学习机制,累计开展10次。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组织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重要读物及习近平同志晋江经验重要署名文章。二是开展学习讨论活动。9月份以来,党总支组织各支部开展学习讨论活动8次,邀请党校老师、律师顾问作专题讲座、互动访谈,帮助党员干部读懂、读透党的十九大精神,全体党员定期撰写体会文章,机关干部人均提交学习心得2份。

2)针对党员党性观念淡薄的问题。一是严肃批评教育。纪检组对因理解偏差,巡察进驻动员会后未留下来参加测试的2名党员进行批评教育。910日党组(扩大)会上,局党组书记对全体中层党员干部进行集体提醒谈话,要求强化宗旨意识、规矩意识、身份意识,牢记自己党员的身份,实事求是,严肃纪律,以身作则;二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929日,局党组书记对全体股级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要求增强“四个意识”、法治思维、争先创优意识及自身素质;720日、1029日,局党组书记两次对科级领导进行集体廉政谈话,要求科级领导率先垂范、严字当头,及时发现苗头性、倾斜性问题,及早提醒,防范于未然。各分管领导结合工作推进分别与分管科室的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三是学习党规党纪。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整改、抓落实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加强《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的学习,提高建章守纪自觉性。

3)针对学习教育不够扎实的问题。一是严肃追责问责。局党组对第二党支部组委尤德文进行通报批评,党总支书记、纪检组长分别对第二党支部、第三党支部、第五党支部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市委关于落实三会一课计划报备、全程记实、现场指导、督导检查等四项制度,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三是规范学习管理。要求党员在学习教育中要讨论发言,确保学习教育的质量和效率。各支部指定专人负责,负责会议记录及学习材料、讨论材料的收集归档。建立季度党务检查机制,对第二、三季度检查中发现的各支部学习教育方面问题,予以通报、责令整改。四加强业务培训。1016,党总支部组织各支部党务干部集中专题培训,确保党务工作者熟悉业务、规范履职。

4)针对理论学习和业务工作存在两张皮现象的问题。一是坚持学习的制度化。严格执行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以机制督促学习活动落实。今年来,累计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8场次、机关学习例会15场次。二是突出学习的时效性。充分发挥机关OA办公系统、微信、LED宣传屏及学习会等载体作用,及时组织学习各类上级会议及文件精神,要求党组中心组成员结合学习体会,开展学习交流。三是注重业务培训。整改期间,累计邀请党校老师、法律顾问、业务部门骨干等开展专题授课9场次,帮助干部职工提高业务水平。四是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将理论学习与大调研相结合,相关业务科室形成调研报告、工作建议,被吸收采纳为扶持政策、实施方案。五是切实抓好问题整改。2017年被检察部门发出的15份检察建议书全部落实整改。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开展2018年以来所有涉林案件的全面核查,跟踪落实生态修复情况。

2.关于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牢的问题。一是强化工作责任。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1029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听取各支部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及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将抓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班子提醒谈话、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二是强化专题学习。整改期间,先后组织意识形态专题学习4场次。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注意邀请对象的筛选,防范不良思想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网络阅评和舆情信息处置工作制度》,指定一名中层干部负责网络阅评、舆情信息报送,整改期间累计报送舆情信息530条。

2)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随意性较大的问题。严格执行《中共晋江市农业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区分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扩大)会、党组会等参会对象。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学习计划,定期开展学习、讨论,规范建立学习档案资料;创新访谈研讨、实地观摩等学习方式,提高学习质量。

3)针对宣传阵地管理不善,更新滞后的问题。一是严肃问责。局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对晋江三农公众微信号责任领导进行诫勉谈话。二是自查自纠。全面审查晋江三农微信公众号所有推文,对于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内容,立即予以删除。三是健全制度。修订完善《晋江市农业局政务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实行第三方编辑、经办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三审制制度;重大事项的发布,须报经党组书记审批。四是更新载体。对机关大楼宣传载体及内容组织全面整顿更新,紧跟党中央精神。强化党务信息公开,定期检查党务公开栏内容,对应公开不予公开、公开不规范的,予以通报整改。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引领作用不强的问题

针对党总支形同虚设和组织机构长期不健全的问题。一是健全组织架构。印发《中共晋江市农业局党组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主任科员张耀武分管机关党建工作。及时组织党总支换届选举,选举张耀武为党总支书记,许建林、洪海港、蔡章棣、林群雄、庄明雄、王名利为总支委员,并明确分工。推选党组成员洪海港主持党总支工作,进一步加强党组领导作用。二是规范组织生活。强化党总支引领作用,牵头组织主题党日及学习教育活动;巡察以来,党总支累计组织各类活动4场次。强化对各支部规范开展组织生活指导督导,帮助各支部查找组织生活存在问题14项,均整改到位。

2.关于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薄弱的问题

1)针对党员跟踪培养不到位的问题。20151110日系统党委责成经办人员作出深刻检讨;组织党务专题培训,强化党性教育,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积极发动机关党员参加农业系统先进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争当标杆,带动党员日常规范管理。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将发展党员任务分解到各支部,对三年内未发展新党员的支部进行预警提醒,对情况严重的,启动问责。今年以来发展入党积极分子2名,6名股级干部主动向党组织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书。

2)针对对党员出入境的党籍管理不严的问题。一是加强教育。局党组书记对22名出境旅游未申请保留党籍的党员进行提醒谈话,重申纪律要求。二是完善机制。修订完善《晋江市农业局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制度》,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出国(境)管理事务,规范建立出入境管理台账。三是自查自纠。组织出入境管理情况自查,更新备案人员信息库,全局共有备案人员72人、上交出国(境)证照128本,无违规办理因私证照情况。四是规范程序。明确出国(境)审批、证照借用的登记制度,并限期交回。8月份以来,共7人次借出证照,均按时归还,未发现违规出国(境)情况,其中4名党员,均按规定办理出国(境)申请保留党籍。

3)针对党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编外人员林某因个人原因已于今年815日辞职。各支部完成对所辖科室党员组织关系的全面排查,发现3名编外人员党员组织关系尚未转入,目前2名正办理组织关系转入,1名根据个人意愿仍将党组织关系保留在户口所在村

3.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民主生活会不认真的问题。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要求,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明确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目的意义、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及发言提纲撰写格式。对班子成员提醒谈话时,强调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自我找差意识。按规定召开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为主题的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半年组织生活会及科级党员领导干部2018年巡察整改专题民生生活会,局党组书记会前逐一审阅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发言提纲,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确保符合规范要求。

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对支委会会议记录不规范的第一支部责令限期整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具体要求,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签到制度,严格落实会议记录。将落实三会一课情况纳入各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内容,作为党建述职工作的必要内容。对党务检查中,发现各支部存在的14个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3)针对组织生活会不规范的问题。从严落实《晋江市科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要求,规范开展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为主题的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半年组织生活会,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既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又参加民主生活会。落实党员科级干部参加三会一课情况报告制度,明确参加民主生活会前应先参加组织生活会等相关程序。严格落实批评和自我批评,规范组织生活会记录,确保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4.关于人事调配不规范不合理的

1)针对选人用人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局党组于2018528免去非党员干部的农业系统党委办公室主任职务,由一名党员干部负责系统党委办日常工作。修改完善《晋江市农业局股级职位调配实施方案》,坚持公开、平等、择优选拔原则,确保规范执行选人用人。

2)针对职称评聘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严格执行《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市事业单位中开展第三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精神,突出工作业绩考核,制定量化评分机制,激励年轻干部创业激情。及时修订《晋江市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岗位预聘用(2016-2019年)实施方案》,取消优先聘用三年内退休干部职工原则。目前,职称聘用工作因机构改革暂时搁置。加大对青年干部培育,先后选派、推荐5名年轻干部参加驻村蹲点、重点项目一线及泉州市组织部门培养锻炼;鼓励年轻干部特别是年轻技术人员,到村(社区)、种养场户学习锻炼,先后8专业技术人员前往一线担任科技特派员。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的问题

1)针对公车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晋江市农业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落实定点停车、定点保养、随车登记行车记录等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车辆调派。规范配合开展公车改革,现保留公车(涉密公车除外)按照全省一张网要求,纳入晋江出行平台,全省统一监控。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核查。联合派驻纪检组对局机关8月份公车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车辆行驶记录。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因公车配置超标、公车管理不到位,相关责任领导于2015427日受到党组通报批评,并深刻检讨。

2)针对发放活动用品金额偏大的问题。一是严控经费支出。结合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重申财经纪律,要求全局各单位严格执行晋江市公用经费财务管理办法,坚持底线思维,警钟长鸣,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健全财务制度。制定出台《晋江市农业局机关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财会监管制度,确保经费预算、开支的规范执行,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加强业务学习。为防范类似问题,9 17日我局组织相关人员专题学习《晋江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晋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项通知》等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全面排查、清理与业务工作关联度不大的活动,对涉及采购赠品的,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组织风险评估,明确赠送范围,规范赠送、签领手续。

3)针对未按要求使用创森经费的问题。一是自查自纠。针对该问题,我局在严格执行《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暂行规定》的基础上,全面对2015年以来上级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杜绝超额、超范围使用资金。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对于上级资金的使用都要上局党组会研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集体领导的作用,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防止领导决策失误。

2.关于四风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1)针对服务群众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加强政治学习。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整改、抓落实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改进作风的认识。二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通过集体廉政谈话,要求各分管领导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同时,认真抓好各分管科室效能建设工作,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接受监督,做到表率引领作用。三是提升业务能力。1029,邀请天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专题讲授《行政诉讼以案释法》,帮助干部职工区分信访、信息公开、举报、投诉等事项,做好分类处理工作。督促全局领导干部严格执行《晋江市农业局信访工作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明确热情接待、限时办理答复的工作要求。

2)针对形式主义仍未消除的问题。一是开展文风整治工作。结合《中共晋江市委办公室关于规范公文报送提高办文效率的通知》重新梳理办文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发文前审核工作。加强公文文风建设,严控发文数量,提高发文质量,今年来,办文489份,数量明显下降。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对单位人员信息进行全面核实,及时更新完善机关人事花名册,要求每季度更新核,存在人员变动的立即更新。更新OA协同办公平台联系人名单,对已经辞职、调整岗位和新调入的人员及时变动。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局党组责令错误文件拟稿人、核稿人作出书面检讨,纪检组对表册制作人进行批评教育。

3)针对铺张浪费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一是厉行节约。抓好机关干部勤俭节约意识教育,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建立活动举办论证机制。经党组研究决定,停止举办与农业基础性工作关联不大的活动,已取消原计划开展的11全民动员绿化晋江推进月系列活动,只保留动员部署会、中小学校园双微创、河道微景观等基础性活动。同时,整合宣传项目,剔除不必要、重复的宣传事项,压缩控制宣传费用。9月份以来,宣传事项开支5.24万元,较2017年同比减少30.1762万元。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重宣传效应轻运用实效、宣传投入与效益产出不成正比的问题,相关责任领导作出书面检查。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纪律教育开展缺失的问题

1)针对党纪党规学习教育不深入的问题。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910926分别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各支部党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动全体党员参与网络知识竞赛。1015日邀请市纪委监委干部讲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进行分组讨论。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围绕学习党纪党规,撰写学习心得,真正让学习入心入脑。

2)针对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缺乏力度的问题。一是加强监督执纪力度。对各项监督检查及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格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处置。9月份以来,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和移交的问题线索,处理相关人员19人次。二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机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沟通会商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派驻纪检组全面列席局议事会议,加强三重一大事项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三是建设单位廉情信息报告制度。制定出台《农业局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方案》,完成2018年全体干部职工廉情信息收集工作。

3)针对廉政警示教育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严肃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股级以上干部参观晋江市看守所廉政教育基地;制作《内部警示教育宣传册》分发各科室(单位)。1022召开违纪违法案件专题整改分析会,对2013年以来农业局5起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逐一分析、总结教训。

2.关于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规章制度执行抓不严的问题。一是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出台《农业局交(督)办工作制度》,健全督办制度,加强对首问责任制、限期办结制的督查,严肃责任追究。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建立重点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战,定期更新工作进度,指定专人专职负责督办工作。10月份组织一轮对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督办、市领导签批件等重点交办工作办理情况的检查,未发现存在逾期现象。三是加强涉农资金管理。定期调度涉农资金拨付,9月以来新增核拨上级涉农涉林资金1362.79万元,资金拨付效率明显提高。2017年底至今积压的支农专项资金已兑现654.59万元,对499.39万元因项目未完成、手续未完整等原因尚未兑付的资金,制定工作计划,倒排时间节点,力争资金兑现提速。健全涉农资金管理机制,规范资金拨付流程,严肃问责因主观原因导致延误拨付的问题。

2)针对经济责任审计反馈问题督促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规范工作。完善镇(街道)村(社区)美丽乡村建设管理员制度,要求各村(社区)确定一名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专职管理员;完成美丽乡村建设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并于1026组织镇村两级业务培训,近期将正式投放使用;建立镇级审核、第三方预验收、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制度,加强对新农村建设项目的验收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落实整改。下发《关于抓紧做好2011-2014年全市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存在重复验收补助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督促相关镇(街道)抓好整改,要求相关村(社区)退回重复补助资金,目前已全部退回。

3)针对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的问题。一是健全制度。制定《晋江市农业局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制度》,建立管理台账,健全管理机制。对于缺勤人数多的问题,严格机关考勤制度,对因公务外出缺少考勤记录的,明确每周五前上交下乡单,当周核销;因公务逾期未交的,应提交经分管领导同意的书面说明,否则视为缺勤,按考勤规定核减当月工资并报人社局备案。9月份以来,4人次请病假(产假)、6人次请事假、14人次存在迟到情况、3人次存在旷工情况。按照《晋江市农业局工作人员考勤、请休假管理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二是自查自纠。采取定期及不定期相结合开展纪律检查,9月份以来共发现4人次上班期间到食堂用餐,均交由分管领导批评教育,当季度考核不予评为良好以上等次。三是严格追责。对于证照无借出归还记录问题,纪检组长、分管领导对时任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纪检组函询办公室,由办公室作出说明并整改。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乏力的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7月份以来,局党组书记先后与科级领导、股级干部集体廉政谈话3次,及时发现苗头性、倾斜性问题,及早提醒,防范于未然。各分管领导分别对分管科室的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二是强化学习教育。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内法规,邀请泉州市委党校老师开展《预防农业部门人员职务犯罪》专题党风廉政教育讲座,提高干部职工廉洁意识、纪律意识。

2)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1029,局党组书记专题听取科级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强调从严履行一岗双责,要求科级领导率先垂范、严字当头,即要管好自身,也要带好队伍。局党组书记对述责述廉报告严格把关,亲自审阅、签字确认。

3)针对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不重视的问题。一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619印发《农业局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方案》,对全体干部职工、局各科室(单位)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领域存在的风险点,排查出风险点91个。重新修订完善机关管理制度22份,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建立机关廉情信息库,规范干部职工廉情管理。二是规范审批流程和行政执法流程。聘请法律顾问开展现场办公,每周二、周四下午进驻机关对法律文书、合同、文件进行把关,接受法律咨询。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参与现代农业项目验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上级项目资金开展专项审计,确保依法行政,防范岗位风险。

2.关于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监督检查覆盖范围窄的问题。完善2018年党风政风工作监督检查计划、农业局2018年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安排等,督促各分管领导及科室(单位)责任人开展自查自纠。局党组、派驻纪检组联合印发《党风廉政建设沟通会商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全力支持纪检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年度重点领域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惠农资金拨付使用、精准扶贫、三资监管、项目申报审批、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现已完成精准扶贫、三资监管的监督检查,惠农资金拨付使用、项目申报审批、行政执法等领域监督检查有序开展中。

2)针对执纪处置偏轻偏软的问题。76按照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予以当事人及财务人员提醒谈话处理,经谈话了解,相关人员并不存在主观故意,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费已退还并上交退还凭证。严格执行《晋江市农业局机关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公务出差只能按首末两天报销市内交通费。依纪依规推动自办案件的办理,9月份以来,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和移交的问题线索,处理相关人员16人。

3.关于多个领域多个环节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1)针对惠农政策执行有偏差的问题。一是健全规章建度,规范工作。启动新一轮扶农政策修订,结合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风险点,制定《晋江市农业局关于规范2018年第三、四轮农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对补助方式进行修订,严格按照以支付利息月份进行补助。10月底完成2019年扶持农业政策修订,对贷款补助内容、补助对象、补助方式进一步完善;制定《晋江市扶农政策资金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确定十大类违规行为,对弄虚作假的申报对象将列入黑名单,实现制度管事管细节,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二是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910相关公司已补齐相关材料。我局举一反三,对贷款贴息档案再排查、再梳理,重新核对2017年以来贴息贷款项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未发现其他重要材料缺失问题。

2)针对补贴申报审核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制定《进一步加强购机补贴的监管工作措施》,成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小组,增设一复核岗,严格申报项目的审核把关。二是加强业务学习。926召开农机购置补贴专题廉政风险警示会,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通报近年农机补贴典型案例。三是落实问题整改。完成2014年至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问题整改,所有补贴申请表均已签名、盖章,严格要求经办人、审核人要即办即签。庄某于71提供实际经营场所的村委会证明。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农机站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有关领导作出书面检查。

3)针对采购验收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制定《晋江市农业局造林绿化工程管理制度》,从项目前期、建设管理、结算存档等三阶段明确造林绿化工程及苗木采购流程。建立一人一事一档工作制度,对造林绿化项目资料及时归纳建档,严格内业资料把关,确保资料真实完整;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实行工程及苗木采购专人负责制,确保各个项目均有专人全程跟踪、全程负责。完善物资采购制度,梳理采购审批流程,申请采购表需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办公室分管领导、局长签批,重大金额采购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提交党组会研究。明确验收规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规格,逐一对照、拍照留底。指定专人会同办公室做好资产登记管理,实行台账式管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三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提高依法采购意识。四是严肃追责问责。责令林技中心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4)针对招投标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结合组织学习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明确规划设计必须严格招标范围及标准,杜绝类似问题。

5)针对定点屠宰检疫存在管理漏洞的问题。一是健全管理制度。制定《晋江市动物检疫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对动物协检员的岗位职责进行明确,加强培训、加大人员交流力度,不断提升动物协检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执行能力。二是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召开检疫员全体会议,通报存在问题,严肃纪律要求;督促各班组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严禁无证生猪入场。三是加强督查检查。采用日常检查、突击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对辖区内屠宰场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未携带产地检疫证明生猪先行入场案件1起,罚没金额974元。四是严格责任追究。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约谈相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发季度绩效工资

4.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制定《晋江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规定》《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完善管理机制。8月份成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财政局牵头扶贫资金监管工作。完成本级扶贫资金的指标梳理,确定我市纳入扶贫资金总台账的资金清单59项。921我局召开2018年预算资金的执行情况汇报会,明确剩余资金的使用计划。严格执行《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展2018年森林防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严格用途审批,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2)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目前所有应追缴租金已追缴到位。委托第三方评估确定可出租固定资产租金底价,将采用公开招租方式,对局固定资产进行出租;加强定期巡查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关于部分设备未列入固定资产的问题,已经及时登记入账。现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定期开展检查,做好日常登记,避免出现遗漏。

3)针对未签批先行付款的问题。对于没有严把关口的问题,局党组责令时任财务作出书面检查。加强机关财务制度管理,重新梳理财务审查程序,严把审批关口。

(七)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1.针对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不够重视,对扶贫工作缺乏长效管理机制的问题。一是探索精准扶贫新举措。继续为25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商业保险,做好精准扶贫补助金、助学金的对象工作;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提供个性化优质医疗服务,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二是完善救助帮扶脱贫。做好精准扶贫与城乡低保、四帮四扶衔接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截至10月底,全市共有115283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保障范围,有11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2018四帮四扶帮扶范围。三是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完善信息共享、工作推进、监督检查、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机制和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监督检查方面,下发《关于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检查联合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印发2018年度晋江市级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工作总计划的通知》,建立多部门密切配合的联合工作机制,防止扶贫领域重复多头检查等问题。数据共享方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精准扶贫信息数据常态化比对和共享工作机制的通知》,将数据比对贯彻工作全过程。资金和项目管理方面,印发《晋江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项扶贫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确瞄准使用领域、明确项目运行方式、严格执行管理程序、科学组织严格监督,提高资金项目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四是加大宣传引导。1017在永和镇组织开展第五个国家扶贫日,在晋江电视台、经济报开设专栏,宣传全市精准扶贫工作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进村入户宣讲、微信等方式大力宣传扶贫政策。

2.针对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不够重视,对河口湿地保护工作缺乏长效管理机制的问题。市委、市纪委已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组织处理、党纪处分。局党组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制定出台《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晋江区域擅自占用湿地行为整改方案》《晋江市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联合保护工作方案》,健全长效机制,每月至少联合相关部门对湿地保护区开展联合巡查、综合执法,以高压态势稳妥快速完成洋埭围垦、仙石围垦、丁氏围垦的拆除工作,累计查处破坏生态行为2起、协商解决上级交办任务1件;完成《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晋江段)生态修复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送省林业局组织专家评审论证。

3.针对对市委第一、二轮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立即进行整改。再次通过OA流转签发《市委第一、二轮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整改责任分解》,对市委第一、二轮巡察发现共性问题责任分解落实情况进行收集反馈,要求局各涉及科室单位立即开展自查,举一反三,即知即改,已完成整改工作,形成报告报送相关部门。二是加强督办力度。制定出台《农业局交(督)办工作制度》,及时分解、交办相应工作任务,严格每件工作有交办、每件工作回音。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局党组及派驻纪检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抓好移交的信访件核查和问题线索调查处置办理工作。针对移交的检控类信访举报件1件,正在初步核实。移交的问题线索2件,办理中1件、暂存1件。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和移交的问题线索,处理相关人员16人(19人次),其中:给予党纪立案1人,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3人,书面检查7人,批评教育2人(3人次),提醒谈话4人,对局中层党员干部集体提醒谈话1次,函询1个科室。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说明

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存在问题:固定资产的全面盘点还未完成。

未完成整改原因:巡察反馈“2015年购买数字对讲机、风力灭火机、桌椅等18.37万元未列入固定资产”后,我局立即进行核实,并将这部分设备及办公用品登记造册,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我局组织对固定资产全面盘点,做好登记造册,形成台账,并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但因经历多轮机构改革,与旧的台账存在出入。为进一步摸清家底,做好管理,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我局机关及所属下属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清产,并出具审计报告。现清产工作还未开始。

下一步整改措施:我局将敦促聘请的第三方尽快开展工作,加快清产工作,为我局做好固定资产管理打好基础。

整改时限:2019630日前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措施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我局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下一步,局党组将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再接再厉、乘胜追击,确保改彻底、改到位,下大力气巩固巡察整改取得的各项成果。

1.牢牢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泉州市委和晋江市委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党建是主责主业的理念,严格履行抓机关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不断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2.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就是失职、抓不好全面从严治党就是渎职的意识,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主体责任清单,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又要抓好分管领域的廉政建设。强化从严执纪,旗帜鲜明地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铁的纪律和刚性约束一抓到底、执行到位,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

3.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此次整改工作中制定的方案、制度、措施要严格执行,长期坚持,确保真正发挥作用。要总结经验教训,坚持问题导向,查找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狠抓制度建设和执行,巩固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5622163;通信地址:晋江市新华街177号,邮政编码:362200;电子邮箱:116413100@qq.com

编辑:王宇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