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2018-11-01 15:48:49    来源:晋江市纪委监委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省委、泉州市委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十三届市委第六轮第一批巡察从2018年10月底开始,巡察市商务局党组(含市场服务中心)、教育局党组、水利局党组(含水土办、防汛办、新安水库管理处)、海洋与渔业局党组(含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大队),市高教中心办,市教师进修学校,华侨职校、晋兴职校等单位,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巡察陈埭镇江头村、东石镇金瓯村,巡察时间15天左右。日前,巡察组已进驻被巡察单位。

 

组别

市委巡察一组

市委巡察二组

市委巡察三组

被巡察单位

市教育局党组、高教中心办、

教师进修学校、华侨职校、晋兴职校

市商务局党组、水利局党组、海洋与渔业局党组

陈埭镇江头村、东石镇金瓯村

巡察组负责人

  长:郭培源

副组长:王云进 、蔡永革、吴松江

  长:蔡龙添

副组长:兰雯雯、黄工作、张明智

  长:庄东航

副组长:李文程

专门值班电话

0595-82010596

8:00-20:00

0595-88020596

8:00-20:00

0595-82090596

8:00-20:00

通信地址

晋江市邮政信箱A200

晋江市邮政信箱A201

晋江市邮政信箱A202

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中央、省委、泉州市委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市直单位(职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以及被巡察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转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中共晋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

编辑:王宇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