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2018-08-21 10:41:10    来源:市委巡察办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泉州市委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十三届市委第五轮第三批巡察从20188中旬开始,巡察市委宣传部(含文明办、社科联)、市司法局党组、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含交战办、运管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晋江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含晋江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市总工会党组、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单位,巡察时间25天左右。日前,巡察组已进驻被巡察单位。

组别

市委交叉巡察组

市委巡察一组

市委巡察二组

被巡察单位

市委宣传部

晋江经济开发区

党工委

市总工会党组、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市司法局党组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巡察组负责人

组  长:黄双品

副组长:刘新强

组  长:郭培源

副组长:王云进、史伯郎

组  长:颜呈秒

副组长:叶子清、吴好景

专门值班电话

0595-82670596

(8:00-20:00)

0595-82010596

(8:00-20:00)

0595-82090596

(8:00-20:00)

0595-88020596

(8:00-20:00)

0595-88070596

(8:00-20:00)

通信地址

晋江市邮政信箱

 195号

晋江市邮政信箱

 196号

晋江市邮政信箱

 197号

晋江市邮政信箱

198号

晋江市邮政信箱

199号

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中央、省委、泉州市委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转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中共晋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1日            

编辑:刘荣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