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08-10 17:29:58    来源:晋江市纪委监委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1月5日至2月5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4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抓紧抓实巡察整改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落实整改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深刻认识政治巡察的重要意义,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巡察反馈会后,立即组织印发通报反馈意见、市委巡察办负责同志讲话、局党组书记所作的表态发言,并在党员大会进一步传达学习,要求全局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巡察整改作为解决问题、改进提高的重要契机,积极投入巡察整改,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把整改任务抓紧抓实,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压紧压实责任,狠抓整改工作实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意识,巡察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市委精神,逐条研究反馈意见,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及时成立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黄胜鑫同志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4次党组会(扩大)、2次专题会议、1次专题学习研讨,做到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重要案件直接督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三)明确整改任务,从严从实推动整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的要求,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时限要求,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为135项整改措施,务求整改到位。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建立动态跟踪机制,要求责任科室建立工作台账,每周五下午下班前报送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进展情况,及时研究推进,任务重的科室放弃双休日,加班加点,多次召开财务规范、政策制定、历史遗留等专题分析会议,抓好落实。同时,着眼长远、举一反三,制定和完善31项制度,着力建立长效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凸显的问题

  (1)针对落实部分上级决议行动不迅速、落实不全面的问题。一是建立重大项目协调落实机制。坚持按季度召开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协调解决市党代会、市委工作会、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中心任务、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第二季度专题研究部署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就业精准扶贫、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召开工作对接会1次,制定《征迁对象参加社会保险和申领社保补贴工作方案》,积极对接高铁新区民生保障工作。二是拓宽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渠道。制定《晋江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晋江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等两份政策,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力度,承办并组织参加全省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现场会财务专题讲座,邀请泉州市人社局就业和失业保险科张一艺副科长作就业政策专题培训讲座,举办“人社局长进校园--泉州理工学院专场”活动,进一步增强就业专项资金实效性,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三是推进政府序列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制定《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实施方案》,成立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小组,实行审核周进度和月进度的跟踪制度,目前已完成审核认定513份,完成率100%。同时,制定《晋江市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和传递办法》(初稿),建立覆盖收集、审核、传递、保障各个环节的工作机制。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重新梳理权责清单和调整“最多跑一趟”清单,加强审批流程再造,“最多跑一趟”比例达94.8%,审查和决定(含办结)全部控制在3个环节以内,承诺时限压缩在法定时限的35%以内,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理退休“上山下乡”手续证明下放到社保窗口办理,同时取消村主干身份证明环节。组织开展了第二季度行政审批内部督查,建立快递服务点和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等便民服务设施,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水平,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2)针对推进部门职能整合、干部融合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科室职能梳理整合。全面盘点梳理科室职能交叉事项,汇总形成《晋江市人社局科室职责交叉事项汇总表》,包括公务员统计、政府序列单位年度绩效考评、人才交流审批、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验证等22项职能,结合实际工作,对照科室“三定”理顺关系,杜绝推诿扯皮,提升服务效能。同时,根据科室职能梳理,制定《关于建立“科室联动、协同协作”工作机制的通知》,推行项目化运作模式,提升团结协作效力。二是积极搭建平台促进融合。健全完善支部、工会、共青团、妇联、办公室“五位一体”组织资源共享、实事联办的工作机制,完成乡镇劳务所51名在编工作人员工会关系迁移,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市“百团接力”运动会、青阳“城市基层党建杯”和磁灶“山美陶瓷杯”青年篮球邀请赛,其中青阳“城市基层党建杯”篮球邀请赛获得第四名,进一步丰富干部工作生活,提升队伍凝聚力。三是靠前筹划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局党组书记约谈了执法大队负责人,责令其按照要求组织落实好劳动用工备案工作。今年我局在泉州任务下达前先行启动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目前已完成9142份,占任务总数的49.7%。

  (3)针对对人才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改进优秀人才优惠政策兑现环节。优化改进网上申报平台,新增待遇自动核算功能,提高兑现工作效率。组织开展2017年度优秀人才津补贴申报工作,完成申报材料初审和核算工作,实地走访核查1523人。二是设立人才服务综合窗口。组织开展人才服务窗口调整,重新布局功能区域,增设洽谈区和“人才政策走廊”,为我市优秀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三是加大优秀人才政策宣传力度。制定《晋江市集聚技能人才若干措施操作规程》,结合“春风行动”系列招聘会、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市企业创新发展大会、鞋博会、就业政策专题培训会、人才服务专员选拔等活动广泛开展各级人才政策宣传咨询。组织发动参与2018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2018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全国技术能手等项目申报工作,累计申报1 6人,其中推荐2人参与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福建盼盼食品有限公司蔡金鑫获泉州市推荐申报国家级“糕点、面包烘焙师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开展2018年度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等项目评选工作,截至目前,省引进高层次人才6人申报、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15人申报,台湾高层次人才7人申报,泉州市智能制造产业集群高端人才46人申报。

  (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全面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1次、工作汇报会1次、专题学习会1次,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工作报告,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班子成员均将意识形态纳入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和述责述廉报告、2018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内容。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制度建设。制定《中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若干意见》《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突发舆情处置工作办法》,进一步提升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水平。三是加强阵地管理。制定《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制度》,实行“经办编辑、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的“三审制”审批,重大事项须经主要领导审批,加强信息发布管理。

  2.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的问题

  (1)针对党组会议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规范记录格式。设立专门记录本,规范制定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各类会议记录模板,指定办公室1名人员专门负责党组会议记录、存档工作。二是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收集范围、整理时间、归档要求、职责分工等事项,建立每半年组织一次档案专项检查机制。

  (2)针对民主集中制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一是严明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新修订《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中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就党组工作规则落实、“三重一大”事项上会研究及末位表态等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二是发扬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议事决策原则,引导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决议,坚决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同时,确定“三重一大”事项记录规范,记录会议研究全过程,体现参会对象逐一表态内容。

  (3)针对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局党组会研究讨论的问题。一是明确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中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按照“议题确定和预告、咨询论证和征求意见、酝酿讨论、形成决议”的程序进行议事决策。二是重申纪律要求。在党组会、2018年度人社工作推进会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重申“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上会研究的纪律要求,要求各科室(单位)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3万元以上)均要履行请示报告程序,按规定报批,重要事项原则上要上党组会酝酿研究,形成决策决议。同时,局党组书记约谈就业人才中心负责人,责令就业人才中心拟定《关于产业园参展第十八届中国(晋江)国际鞋业(体育产业)博览会活动费用的情况说明》,并建立整改档案。

  3.关于服务保障民生力度不够的问题

  (1)针对就业帮扶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制定《晋江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晋江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等两份政策,承办并组织参加全省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现场会财务专题讲座,邀请泉州市人社局就业和失业保险科张一艺副科长作就业政策专题培训讲座,举办“人社局长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增强就业专项资金实效性,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

  (2)针对制定就业领域扶持政策“不接地气”的问题。一是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根据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现状,结合上级政策文件精神,组织重新修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放宽优秀毕业生社保补贴、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创业带动就业奖励等5项政策准入门槛,调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一次性开业补贴等8项政策待遇条件,新增创新创业奖励、创业资助项目配套扶持、创业孵化基地配套扶持等3项政策待遇,删减小额贷款贴息、中介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等2个项目,进一步提升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大高校毕业生扶持力度。制定《2018年大中专毕业生服务季活动方案》,通过举办“人社局长进校园及政策宣讲促就业”“2018年晋江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对接会”“第二期晋江市人才服务专员选拔活动”“就业帮扶”等四大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大高校毕业就业创业扶持力度。

  (3)针对民生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一是着力解决社保卡“办证难”问题。制定《城乡居民医保社保卡制卡补卡工作方案》,建立部门协同机制,明确部门职责。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议1场、业务培训会议3场,建立市镇村三级联动机制,完成采集照片10492人、修改参保人员信息4497人、告知停用13144人、登记发放环节未领取对象9860人。开发“E点通”软件,将网上采集等功能延伸到395个村社区。巡察整改以来,已完成第一批9个镇街6870张社保卡制作,并已发放到参保对象手中,第二批社保卡2.25万张计划9月上旬完成制作发放。协调农业银行在社保大厅投放自助制卡终端机,实现“5分钟”办卡;协调工商、农业等合作银行增设“立等可取”制发卡服务窗口10个,全市网点增至28个,实现镇街全覆盖;推进泉州地区社保卡通办业务,大泉州范围内188个制卡服务点可供参保群众自主选择。二是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围绕贯彻落实市委“三不承诺”,制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规则》《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体系。制定2018年度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计划,结合执法专项行动,进村入企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累计分发宣传材料1万余份。制定《落实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提升企业和劳动者“契约精神”,截至目前全市9982家企业69.76万名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加强“无欠薪项目部”“劳动关系综合实验区”建设,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选定鞋纺城、人力资源产业服务园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综合实验区建设试点。制定实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检查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着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1)针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重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纪律要求。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晋江市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进一步严明民主生活会部署要求和方法步骤,制定出台《关于建立谈心谈话工作制度的通知》。二是规范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出台《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一场征求意见会,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要求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并报党组书记审定,开展一轮“一对一”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高标准、严要求完成谈心谈话、学习研讨、材料撰写、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环节,确保开出高质量、好效果。三是抓好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组织支部委员学习组织生活会有关规定,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的通知》《晋江市人社局党支部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党员谈心谈话工作计划》。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的通知》,明确党员科级干部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小组会,并对有关会议作总结、提要求、作评价。组织开展2017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工作,26名党员被评为支部优秀党员。

  (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今年来,召开组织生活会2次、党员大会3次、党小组会5次,先后开展“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市委工作会议精神、“人才反哺农村”、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活动等4次分组学习讨论活动,组织观看《胜利之盾》、《反哺——“晋江市人才反哺农村”启示录》、学习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等3次集中学习活动,组织党员参加泉州市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网络知识竞答、“党员e家”学习考试等活动。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全程记实制度。局党支部书记牵头组织对各党小组学习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明确学习要求。三是创新离退休党员学习教育方式。2018年5月份召开党支部支委会,组织对党小组进行重新分组,决定将党小组由5个精简为4个,根据人员特点将离退休人员分解融入4个党小组,加大学习帮扶力度,解决离退休人员学习教育组织困难、热情不高等问题。同时,积极创新学习方式,针对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的老党员,指派支部统战委员兼老干委员傅华灿同志长期挂钩联系,各个党小组利用微信群、短信、邮寄等渠道,定期向不便参加统一学习活动的老党员推送学习资料。

  2.关于组织建设不扎实的问题

  (1)针对党支部书记空缺时间较久的问题。4月20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支委会换届选举工作。4月23日,召开第一次支委会,完成支委分工。

  (2)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按月收缴党费制度,年初核算今年度党员交纳党费额度,形成交纳明细表通知党费收缴人和党员本人,确保党员足额交纳党费。每月中旬通知党员缴纳当月党费,并记录到《晋江市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纪实卡》、《党员交纳党费登记簿》。落实党费公开制度,定期公开党费交纳情况,于4月初公布第一季度党费交纳情况。组织对个别存在未及时交党费、少交党费问题的干部进行处置,4月24日,对3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责令1名干部限期补交少交的党费111元,并作出书面检查。

  (3)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的问题。一是认真做好优秀青年干部的入党动员培养工作。2017年8月有3名干部向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党支部于2017年9月安排专人进行谈话,指导撰写个人自传,并由工会推优确定为入党发展对象。二是定期研究党员发展工作。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发展党员工作,2018年3月确定颜才根、吴英贤、洪清严等3人为入党积极分子,指定施能善、林云阳作为颜才根的培养联系人,苏鸿斌、林松仁作为吴英贤的培养联系人,傅华灿、颜维贤作为洪清严的培养联系人,及时将发展情况报社保系统党委备案,并做好公示公开。三是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局党组书记与新一届支部书记钟建明和组织委员苏南彪谈话,要求党支部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指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发展党员相关资料、会议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规范发展党员程序。

  (4)针对党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召开支委会,组织支委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研究出台《关于印发<中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支部委员会党务公开目录>的通知》,明确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促进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同时,指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党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党务信息,目前已公开新一届支委机构设置情况、第一季度党费收缴情况、发展党员等工作情况。

  (5)针对对所属流动党支部管理松散的问题。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支部7名党员组织关系已于2018年2月24日全部迁出。2018年3月7日市直党工委批复撤销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支部,并已完成整改。

  3.关于思想政治建设弱化的问题

  (1)针对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是制定学习计划。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社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关于2017年学习情况和2018年学习计划的报告》,安排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学习采取专题辅导、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等形式进行。二是提升学习实效。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考勤、学习档案和学习通报等制度,确保学习质量。4月25日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中共晋江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晋委办〔2010〕40号),严明中心组学习纪律和要求。

  (2)针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落实谈心谈话要求。召开党组会,重申谈心谈话工作制度,要求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六必谈”要求,加强对分管领域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并按相关规定做好谈话记录。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实施一轮谈心谈话活动。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建立谈心谈话制度落实情况抽查制度,由局党组书记带头,抽查班子成员谈心谈话记录本,及时提醒领导干部按照相关规定落实谈心谈话制度。

  (3)针对常态化学习教育不够深入的问题。一是常态化推进学习教育。坚持按月制定“三会一课”活动计划,先后开展“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市委工作会议精神、“人才反哺农村”、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活动等4次分组学习讨论活动,组织观看《胜利之盾》、《反哺——“晋江市人才反哺农村”启示录》、学习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等3次集中学习活动,组织党员参加泉州市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网络知识竞答、“党员e家”学习考试等活动。二是加强学习成果检验。编印党员应知应会学习材料,5月份党小组集中学习应知应会知识,现场组织开展知识测验和参加网络知识竞赛答题,局党支部书记定期开展学习笔记抽查。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召开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深入研究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提出要求,明确任务。二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召开第二季度廉政警示专题教育会议和社保领域廉政警示专题学习讨论活动,局党组书记开展廉政集体谈话,邀请市纪委党风室主任姚思明举办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讲座,定期通报各级违法违纪案件,做好以案释纪,提升震慑力,要求干部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2)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虚化的问题。一是加强工作部署。召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议,制定下发《晋江市人社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的意见》,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狠抓落实。二是层层传导压力。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廉洁自律承诺书、扫黑除恶“六要六不”承诺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局面。三是推进工作落实。召开党组会听取班子成员及下属事业单位“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督促落实分管范围内的领导、管理、监督职责。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环节,班子成员分别召集分管科室及挂钩联系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人开展廉政集体谈话,听取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部署下阶段工作。

  (3)针对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一是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制定《关于开展人社重点领域风险排查防控的通知》,围绕社保基金、就业专项资金、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伤认定等重点领域,对照五类廉政风险,深入排查各种可能诱使腐败行为发生的风险内容和表现形式,对梳理出的廉政风险点划分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二是组织开展违规领取社保基金追讨工作。制定实施《城乡居民保和被征地人员养老金追讨工作方案》,建立多级多部门协作机制,积极发动镇村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开展追讨,联合参保单位督促当事人主动退回多领取的养老金,建立与卫计、民政信息共享核对机制。纪检组长对城乡居民保中心副主任进行谈话提醒,责令建章立制加大追缴力度。

  (4)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的问题。2017年4月26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就业人才中心长期挂账处置事项,并结合《晋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单位往来款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晋财〔2018〕93号)文件要求,于2018年5月12日完成应收、预付、应缴等往来款项自查核实并报送财政局。委托会计事务所开展资产清查,梳理长期挂账、固定资产处置和下属国企清算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与财政部门多轮协商研究,6月1日财政局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形成资产及账户遗留问题处理意见,向市政府行文请示。根据市政府批示精神,我局拟定《关于申请核拨教师宿舍楼C栋人才安居房购房款的请示》,向市政府请款处理人才安居房相关长期挂账事宜。局党组书记约谈了就业人才中心负责人,责令限期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2.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的问题

  (1)针对对下属单位开展监督检查覆盖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制定《关于建立与监督单位工作联系机制的意见(试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监督事项,形成监督合力,确保监督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二是加强专项监督检查。针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先后开展社保经办机构内控制度检查、民生领域专项治理、社保资金、劳动保障监督执法等4个专项检查,中央八项规定检查4次,“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婚丧喜庆备案”专项检查各1次,发现问题12个,整改落实问题12个。三是责令做好整改工作。针对晋港宾馆历年租金未上缴财政问题,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资产按要求清查上缴,经与财政局多次协商,6月1日财政局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形成资产及账户遗留问题处理意见,并向市政府行文建议对晋港宾馆进行依法清算,结余资金上缴财政。

  (2)针对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偏软的问题。一是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在局机关、维权中心、社保中心各增设1个信访举报信箱,公布信访举报电话,建立微信举报平台,拓宽信访举报渠道。二是强化源头治理。建立“三公”经费、“三重一大”执行情况、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及责任追究情况等定期报备机制,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制定相应防范措施,强化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三是加大问责力度。积极运用实践“四种形态”处理相关人员29人次,其中通报批评2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6人次,责令限期整改2人次,批评教育4人次,提醒谈话7人次,函询了结8人次。

  (3)针对运用“四种形态”开展谈话函询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强化自身业务建设。认真开展大学习,积极参与大培训,提升纪检组干部自身素质,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的质效,先后组织《处分条例》等业务知识学习16次,积极参与党风廉政新闻宣传信息员及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参与全国人社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二是提升谈话函询质量。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着力在早提醒、早发现、早处理上下功夫,累计运用“四种形态”开展谈话函询21人次,及时发现小问题、纠正小错误,有效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针对公车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加强保留行政执法车辆管理,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洗车制度,落实用车痕迹管理。闽C0055E已按规定封存,下一步将结合事业单位车改同步移交车改办处置。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核查。组织对局机关2017年5月、人才中心2014年至2015年报支现金加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责令办公室、就业人才中心相关人员作出书面说明。纪检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党组予以通报批评。

  2.关于“四风问题”树倒根存的问题

  (1)针对服务群众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规范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手续。结合权责交叉事项梳理,理顺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职责。制定《关于进一步明确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审核手续的通知》,简化办事流程,将出具上山下乡证明下放至社保窗口,取消村主干身份证明材料。二是加强社保窗口作风建设。制定《打造“阳光社保”提升服务水平工作方案》,组织社保各中心对目标管理和任务细化进行全面梳理,对部分办结业务实行短信告知服务,5月份以来推送服务短信1100条,制定《关于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建立社保中心绩效考评工作机制。纪检组长约谈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就业人才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2)针对奢靡之风未根除的问题。一是严控经费支出。结合2018年人社工作推进会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重申财经纪律,要求全局各单位严格执行晋江市公用经费财务管理办法,落实公务接待(工作餐)审批(报备)制度,坚持底线思维,警钟长鸣,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加强财务监督。召开党组会听取就业人才中心、机关事业单位社保中心、企业社保中心、城居保中心等4个独立核算下属事业单位执行财经纪律情况汇报,责令企业社保中心就2013年9月报支下乡餐费2077元问题作出书面说明。纪检组长约谈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负责人,并由局党组给予通报批评。

  (3)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出现新表现的问题。一是开展文风整治工作。制定《关于改进文风会风的意见》,邀请政府办综合科科长黄昌木为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举办规范办文专题讲座,规范办文程序,提高文件质量。局党组书记约谈了职业能力建设科负责人,责令其修订完善《“见证补贴”资金申报操作程序》,目前已制定实施。二是强化责任担当。组织对历史欠账的两份文件《“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专项规划》《晋江市落实企业外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责任》进行修订完善,其中《“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专项规划》已印发实施,《晋江市落实企业外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责任》已完成征求意见、学术价值评审,并报送对接市新型城镇化办。按照分级分类、职能职责、工作特性,以目标管理、量化管理和常态管理为抓手,分门别类制定干部职工考核考评办法,目前已联合省人事人才研究所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初稿)。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干部日常管理不够严实的问题

  (1)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的问题。一是完善制度。修订出台《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出国(境)登记备案、证照管理、审批程序等相关制度。二是加强证照管理。根据工作岗位实际,将登记备案对象覆盖到副股级以上干部或负责人、财务人员及基金管理人员、涉密人员等干部职工,新增备案51人,目前我局备案登记共87人,统一收缴证照65本,建立完整的证照管理台账和出国境审批台账。三是严肃出国(境)纪律。结合2018年人社工作推进会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重申出国境纪律,组织对2013年至2017年涉及的42人次未履行审批手续的情况进行核实,派驻纪检组对其中8名工作人员进行函询。

  (2)针对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完善制度。按照市委办、政府办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和请销假的相关规定,修订完善《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二是加强检查。组织对各科室落实考勤和请销假制度进行不定期抽查和检查,对存在瞒报或不按规定执行的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和责令改正。建立考勤和请销假情况每月定期通报公示制度,5月份由局分管领导开展了考勤情况专项检查、行政审批服务窗口效能检查。同时,把考勤和请销假情况纳入个人季度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负面清单,在评先评优方面实行“一票否决”。三是强化干部档案管理中心考勤管理。在干部档案管理中心增设干部监督台和考勤机,局党组书记约谈了中心两名干部,给予批评教育。

  2.关于选人用人导向不够鲜明的问题

  (1)针对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的问题。一是开展干部交流轮岗。根据工作需要,分三批完成10名干部岗位调整,分别为:阮菊香(副股级)调配至企业社保中心,李清云调配至机关社保中心,唐晓红调配至城居保中心,蔡莹莹调配至社保科,李晓林调配至深沪劳务所任负责人,蔡加培调配至英林劳务所临时主持工作,王玮琦调配至西滨劳务所临时主持工作,许文凭调配至执法大队,蔡培均调配至就业人才中心,调整施能善兼任考核奖惩科负责人。二是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启用蔡加培(87年10月出生)、王玮琦(92年7月出生)等两名年轻干部临时主持英林、西滨劳务所工作。

  (2)针对职称评聘激励作用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加强职称评聘业务指导监督。全面梳理上级职称评聘政策及各系列职称评审文件,通过中国晋江网站发布,帮助专业技术人员针对各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申报职称任职资格评审。邀请省人才研究院联合开展职称管理课题调研,针对我市事业单位管理现状,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初稿),探索建立职称竞聘上岗机制,先行指导农业局开展竞聘上岗(现因上级机构改革要求暂停实施),解决职称聘任“能上不能下”弊病。设立职称评聘监督热线82002885,在中国晋江网站、侨乡人才网、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及时受理各类投诉举报,纠正职称聘任“先来后到”“终身制”现象。二是树立职称评聘正面激励导向。制定《关于开展在乡镇工作满25周年中、高级职务聘任申报工作通知》(初稿),积极对接泉州职改办,将职称评聘向乡镇倾斜,着手推进基层一线事业干部直聘政策落实(现因上级机构改革要求暂停实施)。落实卫生系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聘政策,先后推荐19名卫计工作人员参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项评审,其中8人通过评审,通过职称评聘吸引优秀人才服务基层。三是发挥职称制度服务改革发展作用。严格执行《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泉州市人社局关于公立医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将卫生医疗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提高至文件规定的最高等次,改善医疗卫生人才短缺现状,助力我市公立医院改革。加大高层次人才职称直聘力度,放宽学历、年限等条件限制。继续盘活教育职数,运用公办学校统筹岗位聘任“5121引育计划”人才。

  (3)针对对部分基层所站关心指导不够的问题。召开党组会研究班子分工,明确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挂钩联系的局领导。建立“四下基层”常态机制,制定局分管领导定期走访计划,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六)廉洁风险及其他方面

  1.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房产租金拖欠和转包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制定《晋江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局党组书记约谈就业人才中心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二是做好应诉尽诉。目前,针对租户聚贤园公司拖欠租金问题,经多次催讨未果,2018年1月9日市就业人才中心向晋江市人民法院安海审判庭提交与聚贤园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请求(受理编号:(2018)闽0582民初822号),2018年4月9日安海审判庭判决聚贤园公司支付1.2万元租金。2018年4月20日泉州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中心与聚贤园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5月23日案件由晋江法院移交泉州中院。目前,泉州中院已作出判决(判决书编号:(2018)闽05民终3697),经执行,聚贤园艺公司已将拖欠的租金汇入市就业人才中心账户,下一步我局将对接市财政局做好该笔租金财务处理工作。

  (2)针对博士后公寓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清理整改。局党组书记约谈了就业人才中心负责博士后公寓管理的工作人员,责令加强公寓管理,杜绝公寓被借用。截至2018年4月15日,清退工作已全部完成。二是启动费用追缴工作。细化分解博士后公寓2013年至2017年底物业水电费,核对完成每套套房物业水电费,并启动追缴程序,现物业水电费2.42万元已全部追缴到位。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制定《晋江市博士后公寓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博士后公寓日常管理。

  2.关于资金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养老金发放未建立预防流失机制,存在死亡冒领、重复领取、违规领取的问题。一是建立死亡冒领数据比对事前预防机制。制定《关于建立养老金发放事前预警机制的意见》,开发参保人员生存认证比对软件,按月开展社保各经办机构、卫计、民政数据比对。二是建立预防社保基金欺诈和流失事后追讨机制。制定实施《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建立城乡居民保和被征地保障养老金追讨工作方案》,完成失业保险内控管理办法制定,4个中心内控制度已全部制定实施。三是开展违规领取养老金追讨。结合“1+X”专项行动,加大对市医院颜某、东石卫生院邵某、农业局原工作人员连某等3起违规领取养老金问题的追讨力度,市医院颜某于5月7日退还违规多领取的养老金0.6264万元,东石卫生院邵某于5月21日退还违规多领取的养老金6.541万元,农业局原工作人员连某于5月31日退还违规多领取的养老金6.6463万元,6起养老金流失案件已全部追讨到位,共追回养老金13.8137万元。局党组书记约谈了局分管领导,责令其严格防范社保基金流失,杜绝违规多领养老金问题发生。

  (2)针对欠薪应急周转金监管缺失的问题。一是健全制度。制定《晋江市企业欠薪应急周转金管理规定(试行)》,全面规范周转金的筹集渠道、适用范围、垫付标准、资金管理、审批程序、追偿工作、核销程序。二是加强梳理。组织相关科室,全面梳理核查企业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情况。经核查,2007年1月至2015年12月,先后向青阳、罗山、西园、陈埭、深沪等5个镇街拨付6笔款项480万元,专款用于解决辖区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三是做好追偿。4月28日,会同财政部门下发通知(晋人社〔2018〕50号、51号、52号、53号、54号),要求青阳街道办事处、西园街道办事处、罗山街道办事处、陈埭镇政府、深沪镇政府做好周转金追偿工作,并及时将款项汇入市财政专户。目前已追偿到位396.68万元,其中,青阳街道一笔85万元款项已分期缴还21.68万元到市财政专户,剩余63.32万元已联系法院实施强制执行;罗山街道1笔35万元款项已于6月15日缴还市财政专户;陈埭镇2笔340万元款项已于6月8日缴还市财政专户;深沪镇1笔17万元款项,单位负责人陈某欠薪逃逸被网上通缉,目前已抓捕到案正在处理当中;西园街道1笔3万元款项,已联系法院进行核查,现展旗公司及其法人李某暂无可强制性执行财产。巡察整改以来,各镇街追偿到位的396.68万元资金已全部归还市财政。

  (3)针对劳动创业就业补贴发放手续不完整的问题。纪检组长对就业人才中心1名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补齐相关手续。目前已完成晋江市明明德职业培训学校18万元创业培训补贴档案资料的整理、补齐,建立整改档案;完成凯毅(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53600元、晋江七匹狼服装制造有限公司18200元企业直补培训补贴档案资料的整理、补齐,建立整改档案。

  3.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借出款长期未收回的问题。一是开展调查摸底。组织查阅原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历史账目,梳理四家扶持企业借款申请书、借款合同等资料。二是做好款项追讨。委托天衡律师事务所拟订精新制版厂、城关塑料厂、年年笑玩具有限公司三家企业的起诉书,5月16日晋江法院受理与精新制版厂、城关塑料厂案件,5月18日寄出给年年笑玩具有限公司的催款律师函(查无此人被退回),5月30日晋江法院受理与年年笑玩具有限公司案件。同时,积极对接市财政局,将青阳劳动服务公司借出款长期未收回问题纳入资产及账户遗留问题处理意见呈报市政府,下一步将根据批示及时做好账款处理。

  (2)针对出差费用报支不规范的问题。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晋委办发〔2016〕16号)等规章制度,严格审核费用报支,按照规定给予报销。目前,已补齐2015年企业招工政府帮忙系列活动的请示、组织企业东北三省参加人才交流会方案等材料,并建立整改档案。两名出差的工作人员于6月1日退回出差杂费1200元,局党组书记对局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纪检组长对就业人才中心经办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3)针对采购的固定资产未进行登记管理的问题。制定《晋江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中心固定资产管理。组织对18个移动硬盘进行固定资产补登记。

  (4)针对财务报支手续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肃财经纪律。在党风廉政工作推进会上重申财经纪律,局党组书记约谈了劳动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负责人,要求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晋委办发〔2016〕16号)等文件规定,规范退休人员工作经费开支来源、开支范围,严格按规范使用。二是落实“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劳动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制定《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建立重大财务开支事项提交集体研究决策机制,其中5000元以上(含5000元)3万元以下物品采购或其他资金开支等事项由中心研究确定,3万元以上(含3万元)需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召开党组会听取下属事业单位执行财经纪律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汇报。

  4.关于防治“吃空饷”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1+X”专项督查。严格落实《关于开展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会同市财政,坚持按季度开展规范津补贴和绩效工资专项抽查工作,针对督查发现问题出具整改通知书,指导被抽查单位抓好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定期上报市纪委。二是畅通信息反馈互通渠道。依托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与市委组织部、市纪委、检察院等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及时掌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处分、处罚有关情况,按规定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三是督促农业局、西滨镇做好整改工作。4月27日,结合新一轮“1+X”专项督查,对农业局和西滨镇进行再督查,要求6月12日前整改到位,西滨镇庄某于4月20日退还违规多领取的工资4.86万元,农业局原工作人员连某于5月31日退还违规多领取的养老金6.6463万元和工资及津补贴4.50万元,两名人员违规多领取资金尾款共计16.0063万元已全部追缴到位。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及派驻纪检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抓好问题线索调查处置办理工作。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处理相关人员29人次,其中:通报批评2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6人次,责令限期整改2人次,批评教育4人次,提醒谈话7人次,函询了结8人次。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及措施

  下一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将按照市委巡察要求,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巩固深化整改成效,抓好整改成果运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整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久久为功、持而不息地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形成常态化推进机制,务求取得实效。

  (二)注重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注重举一反三,完善健全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干部管理、财经纪律、职称评聘、基金内控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实现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执纪问责,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见效。

  (三)深化整改成效,促进事业发展。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重点从“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才培养引进、深化干部人事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入手,积极筹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人社工作,努力在深化巡察成果上见成效,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见成效,在推动改革发展上见成效,推进全市人社事业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85668348;通信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196号市农商银行4楼市人社局;邮政编码:362200;电子邮箱:jjrsj85668348@126.com。

  中共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18年8月10日

编辑:刘荣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