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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走好“三步棋” 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2018-05-22 18:01:48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巡察组来过之后,停滞许久的“爱心楼”工程又开始动工了。”“是啊,听说2014年‘造福工程’危房改造错发的补助金也都追回了……”在福建省晋江市内坑镇古山村,两位老伯正坐在榕树下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村里的变化。

  自2017年2月启动巡察以来,晋江市委紧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将巡察利剑直插基层,交出了一张可圈可点的“答卷”:组织开展五轮巡察,累计巡察26个党委(党组),延伸至139个村级党组织;发现问题502个,问题线索61条;立案审查10人,党政纪处分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

  “巡视监督成效关键在整改。”新出台的《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明确指出。作为“基层老百姓身边的巡视”,如何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实现巡察成果的最大化,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晋江市委带着坚如磐石的决心,在实践探索中砥砺前行。

  强化履职担当,将整改责任扛起来

  “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和黄胜鑫同志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自觉接受社会对整改工作的监督。”2018年4月12日,在晋江市委巡察一组向第四轮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会议上,巡察整改的责任被明确地提及。

  在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黄胜鑫作出了表态,“我将牢牢把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扛在肩上,决不推卸责任,决不敷衍了事,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推动解决问题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晋江市委把做好巡察整改、推动问题解决作为检验领导干部“四个意识”强不强的“试金石”,要求“一把手”“挂帅出征”,牢牢扛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领导班子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

  不仅如此,酝酿多时、数易其稿的《中共晋江市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的通知》制定出台,通过列清单、定任务、明时限、提要求,明确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实行责任清单制、建账销号制,进一步拧紧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链条,压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同时,将巡察整改工作成效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评估、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检查和市委干部考核评价内容,着力构建“三位一体”巡察整改考评机制。

  “被巡察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对整改不力的,该问责就问责,该约谈就约谈,该通报就通报。”晋江市委书记刘文儒在市委“五人小组”会上多次强调。

  此前,原新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某因配合巡察工作不力受到组织调整处理。前车之鉴,后车之覆。巡察整改是一场没有硝烟的“实战”,任何党员干部都不可抱有“侥幸过关”的心理。

  强化督促检查,把整改压力传下去

  “在前两轮的巡察整改中,我们发现个别单位对巡察反馈的意见研究不细致、不深入,存在‘选择性答题’‘张冠李戴’‘避实就虚’等情况,未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整改。”晋江市委巡察办督查科颜志华坦言。

  问题就是导向。为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市委按照“谁巡察、谁督导”的原则,推行巡察整改督查“一线工作法”,紧盯问题整改、线索处置、专项治理、建章立制、责任追究等5个关键点,采用台账管理、跟踪销号、随机抽查、联合督查、集中会审、发函督办、问卷评议等方法,把责任压到“神经末梢”,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确保巡察整改不走偏、不变样。

  “你们单位的这一条整改措施缺乏针对性,将‘印发社区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作为‘执纪审查能力有待提高’的整改措施,不能解决巡察反馈的问题。”市委第三轮巡察一组组长黄志坤在督查巡察整改单位时,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症结。

  “对问题整改实行‘挂图作战’,对线索处置实行‘挂牌督办’,对整改情况实行‘对账销号’,这些举措有效提升了巡察整改工作的质量。”一位全程参与督查的巡察干部表示。

  在第四轮巡察整改督查中,晋江市开始试行《巡察整改工作量化考评办法》,探索“4+1”评估体系,主要考核“主体责任、组织实施、问题整改、线索处置”等方面落实情况,附加“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量化考评采取百分制,由督查组予以评定,这样的考评机制对推进从严从实强化巡察整改起到了强大的推动作用。

  高压震慑,利剑生威。晋江市委前三轮巡察反馈的33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31个,整改率98.51%;第四轮的整改措施更加有力,整改标准更显严格,压力传导更为到位。

  强化标本兼治,让巡察成果用出来

  “我们出台了《晋江市村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解决了村(社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不规范的问题,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近期,晋江市农业局负责人向市委巡察办反馈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的整改情况。

  这一规定的出台,源于前三轮巡察发现,部分镇(街道)村级“三资”监管、环卫保洁工作等领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廉洁风险隐患。针对这一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晋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归纳、深入分析、仔细研判,梳理汇总巡察发现的村级“三资”监管、环卫保洁工作等领域共性问题,在市委常扩会上通报并提出针对性强的整改建议,推动全市范围掀起村级“三资”监管、环卫保洁工作等领域的专项整治“风暴”。

  “巡察要坚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强化问题的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提升巡察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晋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纪委书记许仰东在第五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对巡察成果运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实现巡察成果最大化,既要立足治标,落实“当下改”的举措,也要着眼治本,形成“长久立”的机制。通过巡察,找准病灶,开出“药方”,从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等层面研究解决路径,是助力改革发展的有益探索。

  针对政府购买服务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晋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经深入分析研判后,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市委市政府立即要求相关部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制度,目前《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监管工作指导意见》已出台,通过明确准入条件、规范购买流程、强化项目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等举措,将有效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2017年2月以来,晋江市先后印发巡察发现的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等方面共性问题15个,推动全市范围开展对照整改,实现未巡先改;形成专题报告2份,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19条,为全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供问题导向参考;督促指导前三轮被巡察党组织完善相关制度242项,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晋江市纪委监委)

编辑:刘荣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