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恩当用法纪护航
2017-12-15 10:37:14    来源:福建日报

    近日,福建省南平市一位村主任因送“人情保”被党纪处分,8户“人情保”被取消低保资格。面对纪律审查人员谈话,这位村主任说是为了报恩,因为在他最艰难时,这些人帮助了他,对他有情有义。

    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但是,党员干部一旦被人情所困扰,甚至被人情围猎、绑架,就会身不由己,在报恩过程中,他们的权力必然出轨,行为必然破纪,乃至破法。其结果是既伤了自己,也毁了人情。

    其实,报恩和法纪是可以兼容的。在不违纪违法的前提下,力所能及回报曾经有恩于己的人,既不显得薄情寡义,又能清白干净做人,既保护自己,又能维护好、经营好、发展好人间真情。此中关键在于厘清报恩与法纪的界限,防止报恩行为触碰法纪“红线”。要严厉打击被人情牵着鼻子走,以至于落入报恩“陷阱”不可自拔的腐败分子。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和公众力量,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让破纪、破法的报恩行为无处藏身。(叶维达)

编辑:黄晓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