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委巡察组巡察安海镇工作动员大会召开
2017-08-14 10:45:12    来源:晋江市纪委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泉州市委交叉巡察二组从2017年8月上旬起进驻安海镇开展为期一个月左右的巡察工作。8月4日上午,泉州市委交叉巡察二组巡察安海镇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泉州市委巡察办副主任王洪龙、泉州市委交叉巡察二组组长林志彬分别作了讲话,晋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许仰东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安海镇党委书记唐春晓主持会议并代表镇党委作表态发言。泉州市委交叉巡察二组副组长李臻辉及巡察二组全体成员,晋江市委巡察办主任蔡韵清,安海镇党政人大班子成员及科级以上干部,镇机关干部职工,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部分离退休同志、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镇直市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王洪龙强调,安海镇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巡察的重要意义,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切实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进一步推动安海镇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王洪龙就做好巡察工作强调五点意见:一要充分信任。市委巡察组是市委派出,代表市委履行党内监督职责,肩负市委的权威和信用。安海镇党委、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信任巡察组,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把巡察作为一次全面体检的过程,作为锻炼党性、查找不足、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过程。二要坚决支持。安海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查找问题,为党员干部如实反映问题作出表率;其他同志要结合自身的部门职责、岗位特点、工作分工以及平时所了解掌握的情况,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对领导干部负责、也对本人负责,围绕这次巡察任务,如实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支持巡察组深入了解问题。三要积极配合。安海镇党委要落实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巡察组工作;巡察联络组要合理安排好个别谈话,及时提供相关材料,保证信访渠道畅通,落实安全保密措施,为巡察组顺利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四要落实整改。安海镇党委承担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要切实树立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巡边改的意识,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五要做好监督。巡察干部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希望安海镇党委配合巡察组落实相关纪律要求,对巡察组执行巡察工作纪律和规矩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圆满完成本次巡察任务。

    林志彬提出三点意见:一要统一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巡察工作,是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是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履职和推动工作的现实需要。安海镇党委要深入贯彻各级关于巡察工作战略部署,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促进管党治党标本兼治。二要把握重点要求,依规依纪开展巡察工作。巡察组将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扣“六项纪律”开展监督检查,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通过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及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工作。三要强化责任担当,坚决完成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安海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端正态度,直面问题,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巡察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巡察组将紧紧依靠镇党委开展工作,加强沟通,紧密联系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实事求是反馈巡察情况。

    许仰东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巡察组的要求上来,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接受市委巡察组的检查指导。二要抓住巡察契机,深入开展一次政治体检。对巡察组提出的要求和意见,特别是巡察中发现和指出的主要问题,要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坚决整改,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见成效。三要主动积极配合,圆满完成市委巡察工作任务。要把握要求,积极配合巡察,做到周到服务,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优质高效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唐春晓表示,泉州市委交叉巡察二组进驻安海开展巡察,既是泉州市委对安海镇小城市试点建设的一次综合检阅,也是对镇党委和镇村党员干部队伍一次政治上的“健康体检”,巡察期间将做到:一是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准确把握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二是全力保障,主动服务,有序高效配合做好巡察工作;三是转化成果,深入整改,有为推动安海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巡察期间,巡察组开通联系电话:18900339128(巡察组专用,开通时间:周一至周五8:00-20:00);通信地址:晋江市邮政88号信箱,中共泉州市委交叉巡察二组收,邮政编码:362261;接访室设在安海镇机关综合楼一楼社会调解服务中心;意见箱设在安海镇机关大院大门右侧廉政文化宣传栏旁。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安海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执行党的纪律以及选拔任用干部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编辑:陈锦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