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梅岭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庄永健
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6-07-09 10:23:30    来源:晋江市纪委监察局

    日前,晋江市监察局对该市梅岭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庄永健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经查,2013年至2016年,庄永健在担任晋江市梅岭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期间,利用负责处理劳资纠纷的职务便利,收受某公司相关负责人送给的财物;利用负责审核工伤申请的职务便利,收受辖区内相关用人单位负责人送给的财物,为他人办理工伤认定提供便利;庄永健还交代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的其他问题。

    庄永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送给的财物,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严重违反政纪,涉嫌受贿犯罪。

    目前,庄永健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编辑:丁惠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