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把握“四种形态”加强廉政谈话提醒
2016-03-24 15:16:21    来源:晋江市纪委监察局

    “今后,我要严格遵守机关各项纪律制度,正确处理工作与家庭的关系,不能把个人问题转嫁到单位和家人身上,要把组织的安排视为是对个人的认可和锻炼的机会,服从工作安排。”近日,福建省晋江经济开发区干部黄田川在被约谈时,对自己在被抽调配合罗山街道开展征迁工作期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造成不良影响一事,作出了深刻检讨。

    去年以来,晋江市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更加注重抓早抓小抓细抓实,进一步完善廉政谈话提醒制度,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从了解情况、沟通思想、交流工作、激励关怀、提醒告诫等不同角度,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提醒党员干部忠诚履职、廉洁自律,及时发现和纠正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该市建立“分级分层约谈”制度,实行分级负责和全员覆盖相结合,明确要求市领导之间要交心谈,市领导与挂钩分管的市直机关、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要沟通谈,各单位班子成员与普通干部要经常谈。同时,建立“六必谈”制度,对入职入党、岗位变动、不良苗头、工作后进、违规违纪、情绪异常的六种重点对象,有针对性进行任职谈话、提醒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做到谈心谈话有的放矢,给被谈话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为避免“一谈了之”,确保谈心谈话教育实效。晋江市要求谈话对象事后要认真对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被提醒谈话、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的,谈话对象要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接受监督管理;对于没有改正或者改正不明显的,根据情节予以批评教育并督促改正,拒不改正的将依纪依规作出处理。同时,定期分析党员干部廉洁状况,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防治措施。

    据悉,2015年以来,晋江市纪委对群众反映存在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生活纪律行为等问题干部开展信访约谈51人次,及时谈话了解核实,及时提醒、打招呼,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取得比较好的效果。

编辑:丁惠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