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资委:深入落实“两个责任” 全面建设“廉洁国企”
2016-01-04 15:36:52    来源:驻福建省国资委监察室

  福建省国资委2015年在全省国资系统全面开展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年活动,把开展这项活动作为从严管党治党、推进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抓手,强化部署推动,层层明确责任,切实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里,取得明显成效。

  在强化意识方面,省国资委党委制定出台落实“两个责任”意见及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列出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各所出资企业党委(党组)结合实际,普遍制定落实三项制度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厘清责任,找准定位,及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有序开展系列活动。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有效融入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大局,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国资委党委不定期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由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落实企业纪委书记报告工作、季度例会讲评通报及定期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等制度,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向国资委述职述廉和企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述职述廉工作,促进忠诚有效履职。开辟“落实‘两个责任’书记谈”专栏,由各所出资企业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交流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经验,畅谈认识体会, “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为加强监督,有效深化作风建设,省国资委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点,通过专项整治、明察暗访、通报曝光、案件查处、建章立制和专题教育等,推动国资系统整体风气明显好转。国资委纪委组织两次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明查暗访二、三级企业63家,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9起,对18家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各所出资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加大对权属企业督查力度,严格执纪问责,国资系统“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正风肃纪效果明显。所出资企业普遍建立健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相关制度,精简会议文电,狠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和公款送节礼等不正之风,“三公”经费大幅度减少。此外,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组织900多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分批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专题展”。高速公路公司在全省高速公路沿线160多面电子显示屏密集播出廉政公益广告。船舶集团开办“廉政讲堂”。建工集团开展“规范从业行为,抵制不良潜规则”教育活动,推出抵制潜规则倡议书。企业领导人员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断增强。

  在健全机制方面,省国资委持续开展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每月专项报告工作。一年来,20家企业共上报“三重一大”决策事项1836项。认真落实谈话提醒机制,抓早抓小,综合运用谈话提醒、诫勉、函询和教育等手段,对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使咬耳扯袖成为新常态。国资委纪委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2人次,诫勉谈话8人次,与企业领导人员谈话提醒23人次。大多数企业通过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重申纪律要求,增强廉政提醒效果。

  以此同时,省国资委强化问责工作,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全省国资委系统截至目前共立案37件,移送司法机关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9人次,挽回或减少经济损失4.2亿元。8家企业实现了长期无自办案件“零”的突破。积极配合支持巡视工作,优先办理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调查核实,严格执纪问责;所出资企业纪委(纪检组)认真配合,督促抓好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目前,对巡视组移交的49条问题线索,委纪委自办5件、督办5件,转企业初核1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调整岗位1人,其它问题线索正抓紧办理中,确保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在严查顶风违纪问题的同时,对21名企业领导人员实施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含纪委书记3名),通过倒查问责层层传导压力。

编辑:林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