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定位跟踪”提升信访办理质效
2015-12-07 09:22:24    来源:漳州市纪委监察局

     近日,福建省漳州市纪委工作人员深入各县(市、区)纪委,随机抽查110件转办信访件,对前三季度信访举报件办理“零暂存”情况开展现场对账督查,并针对督查中发现的办理质量不高、处置时效性不强、数据统计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和期限。

     今年来,漳州市纪委转变信访督查方式,突出办信压力传导,为所有信访举报件按地域、分部门“量身定做”电子档案,进行“GPS”式全程跟踪督办,掌握从受理到分流、处置、办理的动态情况。

     按照待办信访件的轻、重、缓、急程度,市纪委信访室分别进行电话督办、发函督办、现场督办,对重要、紧急问题线索实行重点监控,提前15天开始催办,跟踪调度,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我们实行‘月报告—季通报—不定期督查’工作模式。”漳州市纪委信访室工作人员介绍,每月各县(市、区)按照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方式上报统计数据,市纪委依托信访管理系统开展季度抽查并在全市通报。

     同时,该市还将11个县(市、区)划分为沿海和山区2个片区,以半年交叉检查、业务培训、组织同片区信访干部到工作成效较好的县区观摩交流等方式,加强各地区纪委信访部门联系沟通和横向对比,强化督查实效。

     在市纪委的强力督导下,基层纪委应如何解决基层办信力量和能力不足等难题,提高办信质量?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远认为,关键要创新信访举报办理力量格局,纪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信访室要发挥主体作用,层层落实办信责任。

     为此,基层纪委纷纷结合本地实际推出创新举措。在整合基层信访办案资源方面,龙海县、诏安县建立“领导挂钩办信协调机制”,芗城、云霄、南靖县建立“派员督办、抽调协办、交叉办案”的区域协调配合机制,较好地为“零暂存”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力量保障。

     在压实主体责任方面,东山县将涉及科级干部检控件编制《来信来访摘报》送县委主要领导阅示;华安县出台《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以制度形式落实督办问责;龙文区纪委强化基层重要信访件指导督办,对办理进度慢和问题查核不到位的部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据了解,在市纪委的常态化督查督办下,全市1至9月信访举报件办理率和办结率较1至6月分别提高接近2和10个百分点。

编辑:林丹霓